昨日(14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加強基本醫療保險欠費清繳工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區縣社保中心在今年7月30日前,對本轄區欠費的參保單位進行全面核查。對有繳費能力的欠費參保單位重點催繳,三次催繳無效的提請稽核審計部門進行處理。 為進一步強化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做到應收盡收,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求,在今年7月30日前,各區縣社保中心結合本區縣的實際情況,對本轄區欠費的參保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核查。 重點核查參保單位是否破產、是否自行解散撤銷、是否被工商行政部門注銷吊銷、生產經營狀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情況等。 對于欠費的參保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將對有繳費能力的重點催繳,三次催繳無效的,提請區縣稽核審計部門進行處理;欠費三個月以上的參保單位,要求其停止生成月報并繼續清繳欠費;對破產參保單位的欠費依據《破產法》進行清償;自行解散撤銷、且經工商行政部門注銷吊銷的參保單位,將提請區縣稽核審計部門進行處理。 據了解,各區縣社保中心將對醫保欠費情況實行動態監控,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將專項分析報告上報北京市社保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