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以來連續第七個關注“三農”的中央一號文件1月31日正式公布,明確提出今年將進一步加大城鄉統籌發展力度。在昨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唐仁健對中央一號文件進行了詳細解讀。 陳錫文直言城鎮化建設其實“不差錢”,并指出農村人口轉變成市民的3個條件。
城鎮化建設其實“不差錢” 關鍵是太集中
在一號文件中,推進城鎮化建設成為重要一環,但在推行城鎮化建設試點過程中,各地提出建設資金短缺成為阻礙城鎮化有序進展的瓶頸。對此,陳錫文表示,我們的城鎮化建設其實“不差錢”。 陳錫文直言,大家到各個大城市去看,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城市化的錢還是有的,但關鍵是太過于集中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 “所以,下一步推進城鎮化的重點是要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環境治理,通過土地建設用地指標的分配、引導產業轉移、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等,增加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綜合承載能力,更多地吸引農村非農產業以及農業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轉移。”陳錫文說。
農民“市民化”需3個條件 各地自主制定措施
一號文件中多次提到要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轉變成城市市民,那么需要符合怎樣的條件?陳錫文給出了3個需要考慮的方面:農民工進城務工達到一定的就業年限;農民工在城市有比較穩定的就業崗位;有比較穩定的住處。 陳錫文表示,盡管所謂的“符合條件”還要專門研究,但有一點可以確定,這些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轉為當地的城市居民后,應當享有和當地居民同等的權益,包括就業、培訓、保障性住房、子女就學等。 陳錫文說,在中國國情條件下,特別是各地、各個城市具體條件差別很大的情況下,對農村人口城鎮化的細致條件中央政府一般不會做統一的規定,要由各個城市自己去研究制定具體的措施,“當然,中央政府會督促各地加快讓符合條件的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