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表示全國地方政府的負債超過5萬億元,專家稱相當于地方財政收入的174.6%。地方融資平臺80%負債來自銀行,在國務院信貸收緊后,地方融資被指導致銀行風險集聚。 毋庸置疑的是,地方政府的債務“盤子”越大,其財政負擔也就越大。如果說,將地方經濟近幾年來的發展成果比作一塊大蛋糕的話,因為這個巨額的債務存在,無形中已經因債務而消彌掉了蛋糕中的“一大塊”。再形象些說,像個別地方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連最起碼的地方債務的利息支付都遠遠不夠。那么,再大的蛋糕也是“虛”的。當地民眾收入再多、政府收入再高,最終也是替銀行“打工”。 這個推論有據可查。據了解,中部某省有一個地級市,目前,市直政府債務總額達30.62億元,相當于2007年市直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7倍之多。如果按城區人口70萬人計算,平攤到每人的政府債務約4400元。如果按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2.6萬人計算(即行政在編人數)計算,人均債務近11.8萬元,若按人均年工資2萬元計算,需要6年不發工資才能還清政府債務。這樣的地方政府目前并不在少數,而身背著沉重債務包袱的地方政府,也實際上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里無法實現經濟騰飛。 就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而言,不是不需要外來資金注入,也不是完全不依靠信貸,但應控制在一個合理科學的范圍之內,至少不應為了最終償還債務而“砸鍋賣鐵”。同樣一個典型例子,2006年底有媒體報道,河南省級公路建設貸款高達321億,年收費總額不夠償還利息,還貸壓力越來越大。當年該省大部分收費期滿的收費站,還都未還上銀行貸款。更為嚴重的是,靠收費還貸的78個收費站已經全部打捆抵押給銀行,而且有的甚至是重復抵押。這是一個典型的寅吃卯糧之舉。試問,經過一輪借貸之后的盲目發展,在入不敷出的現實之下,發展后勁何來?當地百姓又何從去分配所謂的GDP“大蛋糕”? 因此,當前部分地方政府身上存在的巨額債務問題,已嚴重制約當地的長遠經濟發展,也已經成為現實經濟發展的“絆腳石”。那么,在資金鏈斷裂、信貸資金的政策性收緊之后,僅靠賣地還貸總會有“無地可賣”的時候,屆時地方政府如何還款?這令人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