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國家發改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11個部門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等單位部署煤電油運工作,明確要求各煤炭主產省加快小煤礦復產驗收工作。要求今夏用電高峰期間發電企業的電煤庫存不低于15天,同時要求兩大石油集團增加柴油生產。
庫存告急、煤價飛漲,調控供給解決“燃煤之急”。我們認為政策出臺存在必然性:從庫存來看,2007年11月份至今,國內直供電廠庫存平均庫存天數僅11.3天,不滿足15-20天的安全庫存要求;從煤價來看,出礦價上漲同時中間成本增長更快,秦皇島同比價格增幅已達45%。不安全的庫存天數、過于迅猛的煤價漲幅都威脅著上下游協同發展,政策調控有其必然性。 煤價過快上漲有短期因素,但供應缺口也實實在在。數據統計表明,自2003年開始,我國進入新一輪經濟增長高峰,用煤行業年均增速超過10%。與此同時,煤炭作為最重要的一次性能源,卻跟不上經濟發展需求,產量增速不斷放緩。為此國家不得不通過政策調控來增加有效供給:從出口配額不斷下降,到號召重點企業“搶運電煤”,再到敦促產煤區加快小煤窯復產核查,都是政策調控有效供給的明證。 小煤窯復產不會根本改變煤炭供需局面,加快整合才是增強能源控制力的關鍵。歷史數據顯示,小煤窯月產大約在7000-7200萬噸,我們認為這是復產后月均產量的上限。在此前提下,其余國有重點煤礦企業產量增幅需要維持15%-20%的內生增長方能基本滿足下游新增需求。 政策對合同煤為主的銷售企業影響甚微,同時建議關注大同南郊整合帶來的積極影響。我們認為,復產政策對行業供需環境的實際影響有限,尤其對合同煤為主的大型煤炭企業幾乎不構成影響。從規避預期風險角度,我們認為兩類企業最為安全:一類是閉口合同占比很高的企業,包括中國神華、中煤能源、大同煤業等;第二類是同類產品售價較低的企業,主要指西山煤電。同時強調關注大同煤業、國陽新能、潞安環能等有區域整合能力及資產注入承諾的相關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