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簡政放權,當前需要做好這么幾件關鍵的事:加大開放,增大透明度,創造公共平臺,鼓勵社會資源做大“社會”,堅持法治。深化“法不禁止即可為”的現代治理思路,凡是用財政資源創造和獲得的公開數據,絕大部分應該向市場免費開放。過去我們是“強政府,大市場,弱社會”,今后政府應盡全力服務經濟、服務社會,各類公共服務平臺應該是政府要大力去做的,由此,最終形成經濟、社會、法治、民主比較均衡的和諧狀態。
在完成部分深層次改革的整體布局的同時,作為今年改革的重頭戲,簡政放權已推進到了深水區,但力度并沒有半點減弱。
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確定了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200項以上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審批事項已確認將取消,同時徹底取消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針對當前比較突出的中介服務、職業資格許可認定、費用收取等問題,會議也分別做出了改革部署。這預示著“非行政許可審批”概念將徹底走進歷史。
中國經濟正在穩步進入新常態,從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從要素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改革成為政府釋放經濟活力、實現經濟結構轉型的主要發力點。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由此,當下社會各方已達成共識:厘清政府和市場的界限,簡政放權經濟體制改革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
而在今天,簡政放權的改革難度大增。過去的改革主要是機制改革、增量改革,經濟增長快,大家一起有錢賺,改革紅利大;但在眼下,經濟增速下行、政府財政下滑、體制矛盾突出、利益格局固化,改革主要是動存量、調整利益,紅利少,回旋空間小。《瞭望》雜志日前載文提到中國深化改革的四大阻力:一是強勢的特殊利益集團干擾或“誤讀”改革頂層設計;二是部門本位主義的“選擇性執行”,甚至利用手中權力直接設障阻撓改革推進;三是基層干部群體的“雁過拔毛”行為和畏難、抵觸情緒;四是分眾化小團體匯成“民意集團”的沖擊。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近期發布的《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報告(2014—2015)》也顯示,多數人認為部門利益將成為本輪地方政府改革的最大阻力,特別是在簡政放權、激活市場和社會活力方面尤其如此。這進一步證明加大政府改革的力度,特別是加大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力度,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
從目前的形勢來看,筆者認為有兩個變化值得高度關注:一是持續反腐敗導致部分受損利益集團加大抵抗力度,阻礙改革落實;二是在持續反腐敗和轉型背景下,一些地方開始出現“懶政”現象。
在經濟全面向新常態調整的背景下,為正確把握改革大局,做好改革這篇大文章,習總書記在5月5日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上提出了三個“有利”:只要“對全局改革有利、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有利、對本系統本領域形成完善的體制機制有利”,都要自覺服從改革大局、服務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問題,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這篇大文章做好。習總書記指出,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改革推進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跟進到哪一步,引導大家爭當改革促進派。要高度重視全面深化改革引起的利益關系調整,通盤評估改革實施前、實施中、實施后的利益變化,統籌各方面各層次利益,分類指導,分類處理。要著力強化敢于擔當、攻堅克難的用人導向,把那些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來,激勵干部勇挑重擔。
歸納起來,習總書記這段講話透露了幾個重要信號:三個“有利”或將成為未來改革成功與否的判斷標尺;“高度重視全面深化改革引起的利益關系調整”意味著不因利益集團阻撓而放松、停滯改革步伐;“引導大家爭當改革促進派”是在營造新的改革氛圍,讓
“不改革無創新,無創新則無發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把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來”強調了中央的用人標準,為改革凝聚共識。更為重要的是,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在部分區域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總體方案》,表明在原有動力已消失、新動力尚未齊備之際,將通過區域改革來進一步推進整體改革。
大家已經看得越來越清楚了,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經濟“新常態”最持久的增長動力并非來自于要素投入,而是來自公平、自由、規范、透明、有效率的市場制度建設。因而,唯有通過市場化的改革,我們才能在諸多不利因素中闖出一條發展新路,由此獲得真正的“改革紅利”。
當我們追問中國在怎樣的市場環境下才能持續迸發出創新活力時,一些基本要素很難回避。首先,經濟資源應得到市場化分配,我們需要獎勵創新,而非獎勵權力;其次,創新需要得到制度的保障,而不能被其他個體隨意竊取;第三,應盡力使優秀的人才向最需要創新的行業集聚,而非爭先恐后涌向公共部門;第四,放松管制,放松準入,讓企業在競爭中成長,而非在過度保護中坐吃山空。
中央大力推動簡政放權改革,制定政府權力清單,這是在兌現政府過去的承諾,這原本就是我國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改革順利,會比較有效地解決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問題,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所說的讓市場主導資源配置的改革目標,而且還能從機制上有效減少腐敗,鞏固目前反腐敗運動的成果。不過,政府權力改革不是單項改革,而是更大的系統改革的一部分,因此必須系統考慮、通盤考慮。
有專家認為,當前需要做好這么幾件關鍵的事:一是加大開放。要對市場主體、社會主體加大在經濟與社會領域的開放,深化“法不禁止即可為”的現代治理思路;二是增大透明度。政府要加大透明度,尤其是要加強各類信息披露,凡是用財政資源創造和獲得的公開數據,絕大部分應該向市場免費開放。增加信息透明度就是創造生產力。三是創造公共平臺,簡政放權并不是政府不作為,而是調整工作重點,各類公共服務平臺應該是政府要大力去做的。四是鼓勵社會資源做大“社會”。過去中國是“強政府,大市場,弱社會”,今后政府放權,必須要做大社會,作為“第三種力量”來服務經濟、服務社會。五是堅持法治作為國家治理的規范,才能形成經濟、社會、法治、民主比較均衡的和諧狀態。
凡此種種,都是檢驗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國未來發展能否跨過“中等收入陷阱”,再上臺階的重要標志。現在,就看下一步深化改革如何突破強有力的利益碰撞、觀念碰撞以及組織碰撞這些關鍵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