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更大程度讓市場定價。價格牽動萬千的消費者和企業,價格改革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熱議。
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經濟最為核心的共識,這一共識來自于最基本的經濟學理論。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漲跌,形成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促進經濟運行效率的提高。
改革開放后,政府直接干預價格的范圍已大幅度減少,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已經放開,據報道,目前我國95%以上的消費品、97%以上的生產資料價格都已由市場形成。但一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產品和服務市場化定價機制尚未形成,政府定價領域仍然偏多,如成品油、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銀行利率、交通、環保、電信、醫療等。近年來,這些領域的改革雖然取得了可喜的進展,但深層次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該放開的沒有放,該監管的沒有管好,價格的扭曲導致了資源錯配、結構失衡、粗放發展。
價格扭曲市場供需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銀行存貸款利率管制,導致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銀行缺乏轉型發展的動力。礦產和水價等能源價格沒有體現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成本、生態價值等,如現有煤炭價格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偏低,沒有包括安全生產、煤礦退出等成本。水、電、油、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比價關系不合理,上下游之間價格傳導不暢,如煤炭與電力價格、原油與成品油價格、工商業用電與居民用電、天然氣與石油等,造成價格杠桿的逆向調節作用,既不利于優化能源結構,也不利于提高產業競爭力。如我國目前工業電價甚至超過美國、韓國、瑞典等發達國家,美國憑借低價能源促進制造業復蘇和海外資本回流,降低了我國制造業的比較優勢與國際競爭力。
價格扭曲市場供需直接影響到全體民眾的切身利益。如醫療服務價格的扭曲,導致醫院“看病難、看病貴、開藥多”等問題。在市場經濟中,價格管制往往損害哪些它想要幫助的人,未必能實現最佳經濟福利。價格上限會引發市場短缺,價格下限會引發市場過剩。節假日高速公路免費的決策也是價格管理失當的例子,實質是政府規定了0元的價格上限,因此導致排長隊、大堵車等,反而影響了公眾的整體經濟社會福利。正確的做法是,如果確實認為高速公路收費偏高的話,應該是平時整體降價,而節假日反而利用價格進行分流。
價格是引導資源配置的指示器、信號燈,是市場無形之手中的魔力“指揮棒”,發揮價格的資源配置優化作用:第一,價格改革的核心是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形成“市場決定價格”的具體機制,使價格能夠真正由市場供求來決定。第二,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簡政放權,競爭領域的價格全部放開,公益性、公用事業領域的價格不能放的也要完善定價方式,讓市場規律更多地發揮作用。第三,完善價格監管機制,強化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對確實需要政府定價的壟斷環節如電網、天然氣管網,進行有效的價格監管,增強監管機構獨立性和監管能力,在競爭性領域打擊價格操縱、價格欺詐等行為。第四,價格調整要充分考慮群眾和企業的承受能力。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利益的影響程度及補償問題。第五,在價格發生市場失靈時,即使政府干預,也不應放棄市場的力量,更多地使用市場手段來解決問題,比如引入競爭機制、財稅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