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間,央行對外發布消息稱,將從2014年6月16日起,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調過準備金率的機構)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對此,市場普遍認為,此舉乃預期之中的政策舉措,也是積極落實近期中央關于穩增長政策精神的具體舉措。此前,5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大“定向降準”措施力度,對發放“三農”、小微企業等符合結構調整需要、能夠滿足市場需求的實體經濟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
更早些時候,4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大涉農資金投放,對符合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此后不久,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和馬凱副總理在全國農村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加強金融對“三農”發展的支持,拓展資金來源,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央行決定從4月25日起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下調縣域農村合作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事實上,差異化存款準備金政策并不陌生。近些年來,人民銀行一直運用差異化存款準備金政策加強金融對“三農”發展的支持,2003年以來,對農村金融機構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2010年出臺了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的政策,對設在縣域且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的農村法人金融機構,在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的基礎上,再降低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
同時,今年以來,盡管貨幣政策不改穩健基調,但明顯呈現出有保有壓的結構性特征。1月20日起,央行在北京、江蘇、山東、廣東、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開展常備借貸便利操作試點,由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支持。
今年初,央行還繼續通過調整再貸款分類、新設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進一步加大了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力度。3月20日,在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類別下創設支小再貸款,專門用于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同時下達全國支小再貸款額度共500億元。
3月初,根據各地實際需求情況,央行還對部分地區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共200億元,同時要求各分支機構充分認識做好春耕備耕金融服務的重要性,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發放支農再貸款,確保支農再貸款全部用于涉農信貸投放。
為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從4月25日起,央行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顯然,自年初以來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傾斜,既是穩增長組合拳的重要舉措,也是扶持薄弱環節發展的有效抓手。
對比上次“定向降準”力度,此次“定向降準”力度有所加大,其涉及的范圍更為廣泛,結構和導向政策也更加明確。民生證券研究院副院長管清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此輪“定向降準”涉及大多數城商行和農信社,力度大于上次。另有專家預計,此次“定向降準”將更有針對性和導向性,有助于加大對結構性調整、產業政策扶持力度,積極引導資金向薄弱和急需的環節傾斜。
分析認為,“定向降準”政策屬結構性調整,不是新一輪的刺激政策。降準提供的流動性是結構性的,主要是為了釋放流動性到經濟中的薄弱環節。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此前亦表示,“定向降準”一方面可以降低相關領域的貸款利率,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資金“漫灌”產生的負面效應。“這種'定向降準'操作是針對經濟最薄弱環節在貨幣政策工具上的精準操作。”
對于“定向降準”,其政策意圖已然十分明顯,如何落實更顯關鍵。這就需要在落實中彰顯精準和定力。首先,“定向降準”屬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正向激勵舉措,有利于將金融資源更好地投放到“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其在落實過程中更需準確把握好資金的投放方向。
其次,“定向降準”需要做到“保持定力”,在總量上保持穩健,控制貨幣供應量的過快增長。同時,在總量一定的前提下,盤活信貸資金存量、優化信貸資金結構。對此,相關專家表示,“定向降準”需要與有效監管相配合,要進一步細化政策、加強監管,對降準地區的相關銀行信貸投向進行跟蹤監督,確保降準的金融機構的貸款流向“三農”和實體經濟。
盡管此次“定向降準”信號作用明確,但市場人士普遍認為,“定向降準”短期內尚不會演變為“全面降準”。這是因為,目前政策全面放松的可能性并不充分。“全面降準”帶來的大水漫灌式的政策放松,容易造成產能過剩、環境惡化等后遺癥;總量刺激政策并不會增強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反而會進一步惡化經濟結構;結構性的定向寬松政策,不僅有助于穩增長,而且有利于調結構。
央行在6月9日發布的消息中也對貨幣政策的穩健性再次給予明確,消息稱:“當前流動性總體適度充裕,貨幣政策的基本取向沒有改變。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適度流動性,實現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適度增長,促進經濟健康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