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11月30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鼓勵持股滿三年的原有股東將部分老股向投資者轉讓,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存量發行)。同時,新股發行超募的資金,要相應減持老股。12月2日證監會又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這也意味著一旦IPO正式開閘,存量發行就可以進入正式操作階段。
應該說,對于存量發行的出臺,不論是監管層還是一些業內人士都是寄予了厚望的。一方面是希望通過存量發行來抑制新股高價發行與超募問題,另一方面是希望通過存量發行來解決大小非問題。
不過,投資者不能對存量發行一廂情愿。實際上,存量發行并不像投資者想象的這么簡單。雖然從表面上看,存量發行通過增加一部分老股流通,應該可以降低發行價格,但正因為老股要上市流通,這就使得發行人有推高發行價格的沖動,以照顧老股東的利益。目前在二級市場上,為了照顧大小非減持,上市公司各種利好頻傳。而一旦老股要選擇在發行時套現了,誰能保證發行人不準備各種各樣的利好來為推高發行價格做準備呢?
而從解決超募與大小非問題的角度來看,雖然在存量發行的機制下,IPO沒有了超募資金,但投資者拿出來的資金并沒有減少。這部分資金被大小非拿走了?梢姡媪堪l行并沒有真正減少大小非數量,而只是讓大小非提前套現了。并且超募的資金讓老股東們拿走了,投資者的付出沒有帶來相應的投資價值增加。
其實,就解決“三高”發行與大小非問題而言,完全有其他有效的方法。比如在IPO公司大量排隊的情況下,可以讓愿意低價發行的公司率先發股(這也是一種市場化的選擇),而要解決大小非問題可以引入優先股制度,將大股東過多的持股轉為優先股,這樣大小非的問題也會得到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