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也就是俗稱的以房養老,70歲的澳大利亞老人卡蘿爾·安·赫西的態度很堅決——“應該說,不是迫不得已,我不會考慮申請這種貸款。”在澳大利亞,反向抵押貸款并不是政府的一項政策,而是金融機構針對老年人推出的一個金融服務產品。
卡蘿爾·安坦言,她對反向抵押貸款的具體條款并不清楚,因為她從來沒有考慮申請這種貸款,她周圍的朋友里也沒聽說誰申請過反向抵押貸款。
不過根據統計,越來越多澳大利亞老年人開始接受這種產品。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的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澳共有4.2萬例反向抵押貸款,總金額達33億澳元。在過去3年里,這種貸款的增長率均保持在兩位數,而且平均每例貸款的數額從2005年的5.1萬澳元增加到2010年的7.2萬澳元。
在卡蘿爾·安看來,只有家里急需用錢,比如孩子們需要、或是自己做生意需要啟動資金,老人們才會想到這種貸款。統計數據證實,申請反向抵押貸款的人很少選擇銀行定期支付款項,而多是選擇一次性將貸款全部取走。大多數使用反向抵押貸款的人是70歲至75歲、擁有自有住房的夫婦,他們申請貸款的用途主要是改善住房、償還債務、增加退休后的收入。65歲以下老人申請此類貸款的目的還包括二次置業、幫子女買房等。
澳大利亞天主教大學養老問題教授特蕾西·麥克唐納分析說,許多澳大利亞人的住房有3間至4間臥室,但當孩子們長大離開家之后,老兩口不需要住這么大的房子,特別是當夫妻雙方中的一人先行離世,剩下的老人會選擇將房子抵押出去,獲取的貸款可以用來租或買一個小一些的房子居住并增加一些收入。
麥克唐納同時指出,作為一種金融產品,反向抵押貸款像其他金融產品一樣存在風險。而統計顯示,70%的反向抵押貸款是沒有咨詢金融顧問的情況下,由消費者和金融機構直接簽署的,大部分協議也沒有經過律師把關,所以老人們可能受困于某些不公平的合同條款。
新南威爾士州消費者信貸法律中心首席律師凱瑟琳·萊恩也警告說,反向抵押貸款只適合于部分老人,特別是沒有孩子的老人。她提醒說,在申請貸款之前,老人們一定要確保自己留出足夠的錢,在將來入住養老院時使用。
還有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大多數銀行的反向抵押貸款利率較高,而且是復式利率,這可能導致貸款者的債務迅速膨脹,侵蝕掉房產的價值。
另外,要考慮到獲得貸款后老人收入水平上升,可能因此失去領取政府某些補貼的資格。而且將房子抵押給銀行很有可能導致家庭糾紛。
《悉尼先鋒晨報》曾對反向抵押貸款做出計算,假設一對65歲的夫婦以價值100萬澳元的房屋做抵押申請反向抵押貸款,以年利率9%、貸款20萬澳元、期限20年為例,假設房屋價值每年升值4%,到還款時,房屋價值將達到219.11萬澳元,但連本帶息還給銀行的錢就要122.37萬澳元,也就是說,房主只能拿到房屋價值的44%。如果借款額更多或貸款期更長,則房主能保有的房屋價值就更少了。
此外,一旦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會對居住者提出要求,比如維修維護房產,如果居住者想請其他人來一起居住,或是對房屋進行裝修、出租等,都必須得到金融機構的批準,造成生活不便。
卡蘿爾·安認為,既然這是一種金融產品,那么銀行肯定要從中賺取利潤。她擔心,如果再趕上金融危機,導致利率變動劇烈,情況可能會變得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