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上周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名聯邦法院法官做出判決,比特幣將被視為貨幣,受美國《證券法》監管。其理由是比特幣已經廣泛使用,和各主要貨幣之間建立了匯兌關系。在此之前,比特幣作為最具生命力的網絡貨幣已經在世界范圍內掀起了狂潮。雖然對其毀譽參半,但卻沒有人能夠否定其創新的巨大價值。 從經濟學意義上看,比特幣實現了自由主義經濟學大師哈耶克提出的人們可以自由選擇貨幣的思想。哈耶克對政府的經濟支配地位心存疑慮,認為貨幣作為國家強制力支持的交易工具剝奪了人們選擇的自由,人們享受貨幣為交易帶來便利的同時,不得不承受通貨膨脹的后果,不得不為支持貨幣體系的運行支付高額的鑄幣稅。很多時候人們使用貨幣是因為沒有其他選擇。比特幣的出現為人們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不依賴于政府信用,不依賴于外部強制力,而是依靠大眾的自治,以技術手段確保公平和低成本。人們不再為養活龐大的貨幣體系,以及因此衍生出的龐大的金融產業付費了。在互聯網的世界中,法幣和比特幣本質上趨同——都是比特流,人們能夠更加方便的使用它們。 從技術進步的角度看,比特幣的出現,契合互聯網的精神:免費、自治與反權威,以更加直接的方式滿足人類的根本需求;ヂ摼W使我們過去認為理所應當的東西依次被打破,給了我們重新審視傳統行業的機會。 比特幣的出現,可能在金融領域掀起一場類似通信變革一樣的革命,讓我們重新思考一些基本問題:貨幣的本質是什么?社會對金融產業的期望到底是什么? 金融的基礎是貨幣,貨幣的基本職能應該是促進交易達成。雖然錢被作為財富的象征,但是貨幣本身是不能創造實體財富的,其價值應該是在促進實體交易的達成和實體資產的增值中體現。社會對金融產業的期望,就是金融要實實在在做好為實體服務,不能,也不應有其他的利益和追求。但是實際上,貨幣以及由此衍生的金融體系已經遠遠背離了初衷。人們因此對貨幣愛恨交織,沒有任何一種人類發明像貨幣一樣如此深刻影響我們的生活,鑄就了社會生活中最龐大的利益集團,反客為主,成為人們膜拜的對象。司馬遷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夫千乘之王,萬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猶患貧,而況匹夫編戶之民乎!”錢成為資產的當然選擇,也是一種最不安全的資產,《圣經》上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 比特幣在實現貨幣的本質,滿足社會對金融產業的根本需求上,做得比歷史上任何一種貨幣都要好。作為一種有獨創安全機制的網絡貨幣,其保存成本比歷史上所有的貨幣:貝殼、金銀以及紙幣都要低,使用分布式數據庫和多個網絡節點來記錄交易,你同時難以收買超過50%和比特幣相關的終端,因此幾乎不會失竊;由于每一元錢的產生和流轉都被記錄,都可以追溯,因此天然就是信用體系,不會導致貨幣和信用體系的分離,比不記名的普通貨幣體系要優越;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本身可以確保公平,由于貨幣總量增長受程序控制而不是受某一個機構和團體控制,有明確的上限,因此幾乎沒有人為的通貨膨脹;由于網絡支付實質是比特流的交換,因此全球支付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某種意義上講,比特幣比現有的貨幣更加無私,更加接近于一種公共產品,能夠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今天我們看到的建立在傳統貨幣基礎上,無比龐大、無比光鮮、讓人眼花繚亂的金融產業,雖然合理,卻并非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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