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濟下行壓力加大、地方財政增長趨緊,一批地方債將密集到期……地方債風險會不會爆發(fā)?目前,審計署在全國各地掀起了地方債務審計風暴。 人們期待,這場審計風暴能對地方債的重要問題給出清晰的答案。 地方債務到底有多少?截至目前,誰也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結論。 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在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通報,目前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為15萬億元至18萬億元。 但由于各級地方政府都是多個融資平臺在同時操作,銀行、債市、影子貸款機構甚至單位和個人都成為數(shù)量龐大的地方債務借出者。在顯性的地方政府債務之外,還有形形色色的地方政府擔保債務。 “中央不了解省里的情況,省里不了解地市的情況。”一些業(yè)內人士估算,地方債加起來在20萬億元左右,在規(guī)模上相當于中國經(jīng)濟的20%至40%。 在地方債巨額體量之外,更加令人們擔憂的是,地方債融資平臺的償債能力和創(chuàng)造現(xiàn)金流的能力普遍較差。 無論是發(fā)達國家還是發(fā)展中國家,政府債都普遍存在。到底政府債占國家經(jīng)濟的比例多少才是安全的,各方經(jīng)濟學家的研究模型不同,結論也不同。不同國家在不同的發(fā)展階段承受力也不同。但有一點卻是古今中外千年不能改的道理,那就是“欠債還錢”,欠多少債不怕,只要是有能力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本息還清就是正常的市場運作。 然而,公開披露的數(shù)據(jù)顯示,我們一些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渠道融來的巨量資金,有不少被用于沒有回報或沒有什么收益的形象工程。在各種政府性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權利尋租又進一步拉低了地方債的使用效率。 各地政府選擇的債務償還“路徑”大體相同:通過賣地收入、高速公路收費、稅費收入還債。 調控政策連發(fā),大城市房價卻不降反升,各地新“地王”頻現(xiàn),地方債加重了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加速了地產泡沫的膨脹;而高速公路收費屢受詬病卻難以下決心免費,往往也是由于地方債對政府決策的“綁架”。 很明顯,地方債務負擔最終轉嫁到了普通買房人、車主及一般納稅人身上。微觀實體負擔加重,消費內需提振困難,將影響到整個宏觀經(jīng)濟發(fā)展的速度和質量。 地方債還有一種普遍的運行方式,就是“借新還舊”“拆東墻補西墻”。 在單純追求GDP的政績考核體制下,“舉債出政績”成為一條官員上升的捷徑。正是由于缺乏追責機制和償還機制,當期政府有很強的驅動力來“發(fā)債花錢、不問償還”。政府換屆走人,風光帶走,債務風險不斷堆積卻沒有人必須去承擔和解決,責任推給了未來的政府及其領導者、未來的百姓以及未來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 這才是中國地方債最大的危險所在。 地方債從2008年起大幅增加,那一年中央政府放松了借款限制,以推動中國經(jīng)濟發(fā)展,應對全球金融危機。有關專家指出,在今年經(jīng)濟增幅放緩的壓力下,地方想辦法要穩(wěn)投資、穩(wěn)增長,下半年投資力度只可能加大不可能減小,如果不加以控制,地方債務將會繼續(xù)膨脹。 遏制地方債危機到底有沒有良方?審計風暴之后,地方債務能否套上“安全的韁繩”? 客觀地說,由于我國財稅體制改革尚待完善,地方發(fā)展當?shù)亟?jīng)濟缺乏持續(xù)性的財力支撐,地方債發(fā)行有一定的合理性。今年7月8日,江蘇和山東兩省被納入全國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試點范圍,目前兩省財政廳已分別開始組建地方債承銷團,等待財政部的統(tǒng)一安排。 地方債并非要被徹底杜絕,而是需要尋找符合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科學理性的運作模式。要想在地方債發(fā)行過程中,徹底消除決策者不負責任、有恃無恐的現(xiàn)象,必須破除地方債由政府信譽做擔保而具體決策者不需承擔任何風險的做法,決策者必須擔責,而且應該是終身責任制。 破解地方債之困,必須堅決杜絕將債務風險“擊鼓傳花”,而各級政府官員的責任擔當需要更深入的改革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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