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家發改委日前發文對加強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提出指導意見,內容包括:加快設立小微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本設立創業投資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產業投資基金發行企業債券,專項用于投資小微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產業投資基金的股東或有限合伙人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擴大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產業投資基金資本規模等。
加上此前中央反復要求的信貸資金必須重點向中小企業、小微企業和“三農”傾斜,以及對銷售額低于2萬元的小微企業實施免稅。一時間,小微企業儼然成了“香餑餑”,受到了各個方面的密切關注和大力支持。
處于社會夾心層的小微企業,雖然承擔著居民就業、收入增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重要責任,卻一直處于社會的邊緣地帶,無論是政策、資源、資金等方面的支持,還是發展環境、發展條件、發展氛圍等方面的營造,都很難向小微企業傾斜。突然這么多政策利好落到小微企業身上,是否意味著小微企業的春天真正來臨了呢?顯然,不能簡單地用“是”或者“不是”來回答。
小微企業突然“受寵”,與當前宏觀經濟形勢的需要密不可分,與當前中央對經濟增長的認識密不可分。
從宏觀經濟形勢的需要來看,經濟的持續下滑,已經對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構成了很大威脅。如果繼續將目標鎖定在經濟增長速度上,鎖定在大企業和大項目上,鎖定在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以及各種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那么,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就很難保證。而發展經濟的目的就是為了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為了提高廣大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
在這樣的情況下,唯有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盡快讓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走出困境,才有可能避免經濟增速下滑帶來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也才能確保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從中央對經濟增長速度的認識來看,新一屆政府反復強調,要提高對經濟增長速度的“容忍度”,要通過高度重視實體經濟來調整經濟結構和經濟增長方式。特別是對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要給予更多的支持與幫助,以擴大就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
將工作的重點放在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上,可能會對經濟增長速度帶來一些影響,但對經濟全局卻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就像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回應歐美發達國家要求中國放快經濟增長速度救世界經濟時所說,經濟增長速度慢一點沒有問題,只要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有保證,一切問題也就解決了。
需要引起重視的是,無論是出于經濟形勢的需要,還是對經濟增長速度觀念的轉變,對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支持,都不應該是一種權宜之計,都不能只顧眼前不顧長遠,而應當作為一條基本原則牢牢把握和堅持。也只有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穩定了,居民就業和收入增長也就有保證了,中國經濟才能真正步入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中國的發展才不會在各種矛盾反復出現中前進。
也正因為如此,在今后的發展中,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必須從現行的發展模式和思路中跳出來,大企業、大項目要抓,城市建設和各項基礎設施建設也要抓,但更要抓的是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更需要支持和幫助的也是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尤其是政府能夠動用的政策、資金、資源,都要向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傾斜,從而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物質基礎和穩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