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戶籍制度是目前在我國被普遍批評的一種具有福利身份區隔和歧視性的制度,這一制度制定并形成于我國的計劃經濟時期,同時也被認定為是“二元經濟結構”的最顯著標志之一。對于戶籍制度改革的共識是眾多改革之中最為充分的,但至今改革幅度仍然很小,未見大規模起步。同時它也是近年來眾多改革領域中,改革目標方向路徑認識最不統一,被利益綁架最深,最缺乏改革動力的一個制度。
戶籍制度改革之所以艱難,是因為它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社會登記制度,而是和各種社會福利關聯在一起,而社會福利又是與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的財政掛鉤的。因為牽扯到城市政府和城市原住居民的實際利益,才讓戶籍改革變得復雜難辦,并遭到各大城市的市長們的普遍反對。
而新形勢下,戶籍改革的主要困難已經發生了變化。過去,戶改的困難主要在于城鄉二元結構,城市和農村的社會保障水平不一致,甚至在農村基本沒有社會保障,唯一的保障是土地和子女,農民一旦進城轉為非農戶口,就意味著他的社保從無到有,全部由城市政府負擔,所以能吃上“國家糧”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演進,社會保障制度雖然仍然不平等,但已經基本實現全覆蓋,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也因此弱化,大部分農民已經不指望土地養家養老,大量土地被拋荒棄種。農民想要由農村轉移到縣城,變為城市戶口,已經是很容易的事情,甚至很多農民不愿意轉到縣城,認為沒有這個必要,道理很簡單,因為轉到縣城戶口并不能帶來更多的社會保障。
可見,城鄉二元結構已經不再是戶籍制度的主要障礙,現在的主要障礙是區域差異,以及大中小城市發展水平之間的差異。現在的情況是,如果你只是想把農村戶口變為城市戶口是很容易的,但要變成北上廣深這些大城市的戶籍卻很困難,甚至你想要把廣州市戶口變成北京市戶口都不容易。
當然,這些大城市也推出了一些戶籍改革辦法,比如上海、廣州等地實行的居住證制度,只要累積到足夠的積分就能獲得當地戶籍,用這種辦法可以吸引更多的高學歷、高技術人才,提高人才對城市的忠誠度,對城市發展是有好處的,但這些指標注定與農民工無關,不管他們怎么奮斗,都難以達到那些指標。所以,從對未來2億多農民工群體進程的角度上考慮,居住證積分制度只是權宜之計,不是長久之法。
那么,戶籍改革是否真像一些人說的那么難呢?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從城市生活的實際體驗來分析,看看戶籍到底會影響到城市生活的哪些方面。
第一,最大的問題當然是社會保障的流轉,包括城鄉之間的流轉,也包括城市之間的流轉,農民工從一個城市流動到另一個城市,但是社會保險很難帶走,戶籍成為流轉的阻礙。如果我們能夠建立起一張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網,設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基金,所有人交的錢都存入這個基金當中,在任何地方都能夠同等繳納和支取,交的多享受得就多,交的少享受得就少,那么也就解決了地區發展水平的差異問題和人口輸入地與輸出地之間的財政公平性問題。
第二,是大家討論較多的購房購車問題,部分城市發出“限購令”,買房、買車必須是本地戶口,甚至本地戶口也要搖號,外地人根本買不了房和車,但是一方面這些政策是反市場化的,只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辦法,我們不應該也不需要把它當作長期的困難來考慮;另一方面這些政策只是在一小部分城市中實行,大部分二、三線城市是沒有限購政策的,我們不能把它當作普遍性問題來考慮。
第三,是子女受教育問題,這是許多人想要獲得城市戶口的首要原因。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教育資源差異不平等是不爭的事實,而要改變這種不平等又是一個長期過程。一些人擔心,如果把外來工子弟進入城市公立學校就讀完全放開,會有大量的農村學生涌入城市,特別是北京、上海這樣教育資源優勢明顯的大城市,農村孩子都來跟城市孩子搶奪資源,將是城市不可承受之重。
實際上,他們把問題看得過于嚴重,即便完全放開,也不可能所有學生都擠到一線城市去“搶資源”,因為如果父母在二三線城市或者農村工作,不可能讓自己的子女在別的城市上學;而如果父母本身就在這些一線城市工作,他們為這個城市創造了財富和稅收,那么他們讓子女在這個城市就讀,是天經地義的事,城市政府必須承擔起這個責任。
另一個棘手的問題是高考,高校資源豐富的城市都會對本地學生予以傾斜,優先錄取本地學生,如果能夠實現全國統一錄取比例,做到一視同仁,那么在哪里考試都一樣,也就沒有必要再爭取一個北京、上海的戶口了。
第四,是土地問題,過去我們非常強調戶籍改革與土地改革的聯動,但現在我越來越發現,兩者的聯動性正在變弱,原因就在于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在弱化,相當大部分的農民工已經不需要靠土地作為生活保障,未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業人口的比重會越來越少。我不太同意重慶等地用土地換戶籍的做法,土地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允許土地買賣,讓農民可以帶著土地置換來的財富進城,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把土地大面積拋荒浪費。
第五,是辦理各種手續、證件的便利性問題。現在個人的信息已經全國聯網,要在外地辦理任何證件手續,在技術上都不存在問題,根本沒有必要跑到戶籍所在地,現在人為的行政阻隔導致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來解決。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要解決戶籍問題,并不在于戶籍登記本身,而在于與戶籍相關聯的附帶事務,只要解決了這些“附帶問題”,戶籍改革就可以化繁為簡。甚至,只要戶籍的附帶價值被成功剝離,戶籍恢復期原始的戶口登記功能,那么戶籍制度改不改都無所謂。
今天中國的許多改革之所以“顯得”艱難,是因為許多完全可以通過經濟手段解決的問題,卻被行政制度人為阻礙,包括戶籍改革在內,要解決這些問題并不存在太多技術上的障礙,只要上層下決心,都可以改正過來。所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講,三年之內完成戶籍制度改革,其實是完全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