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體系盡管在其設立之初就是以服務國有經濟為宗旨,但近年來其與實體經濟背離之快、之大超出了想象,盡管其中有實體經濟盈利下滑的沖擊,但更多的是體制性和機制性的深層問題,需要做傷筋動骨的系統性工程再造,對于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要徹底改變政府對經濟增長規模過度追求的負向激勵。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GDP平均增速接近10%,目前經濟體量已經非常大了,繼續加負荷前行的每一步都異常艱難。在產業轉型和經濟增長模式轉換的“陣痛期”,依賴傳統模式維持增長是最簡便的,但由于外需長期回落,加工制造業繼續上產能只能是加重本已過剩的產能,投資回報率在急劇下降,銀行不良貸款的40%集中在此。與此同時,由于政府隱性擔保和地價房價不斷上漲,基建投資和房地產的回報率不僅穩定而且在上升。在國有企業、商業銀行、地方政府,各層各級都要求“出業績”的背景下,信貸先投向制造業,再曲線投向基建投資和房地產便成為必然選擇,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因此,讓資金回落到實體經濟,首先需要徹底改變政府對于經濟增長規模的過度追求,改變GDP考核機制。 第二,要加快國有經濟對于民營、私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門檻開放進程和范圍。目前,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要是國有企業)虧損面達到20%,工業企業未來將進入個位數盈利增長甚至虧損的時代。我國國有企業經營不善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結為公司治理和效率的影響,而不在行業本身所處周期。根據財政部的數據,2012年中國地方國企的利潤總額為6914億元,但凈資產收益率只有4.2%,僅略高于一年期定存3%的利率。反觀,2012年非國有工業企業的利潤總額為4.1萬億元,所有者權益19.5萬億元,凈資產收益達到了21.2%,是地方國企的5倍。因此,要加快國有虧損和盈利嚴重下滑行業、壟斷行業向民營、私營經濟,甚至是個體工商戶的開放進程。我國廣大居民,特別是內地和中西部地區居民消費增長還有很大空間,國內市場對于國有經濟所在行業的支撐前景非常廣闊。行業壟斷門檻被打破以后,原來由國有企業主要控制的上中游行業就能夠盈利并穩定增長,資金回流這些行業也是可以期待的。 第三,要加速去產能進程。目前,我國制造業平均有近28%的產能閑置,35.5%的制造業企業產能利用率在75%以下,但去產能的難度遠遠超過了我們的想象。出于維護地方利益的需要,凡具有一定規模的地方國有企業,盡管經營江河日下,但依然通過信貸和土地升值來維持,并通過美化資產負債表來獲得上級認可和銀行授信。因此,銀行信貸資金流向這些國有企業后,很快便以這些國有制造企業為中介回流到銀行、信托、證券等金融機構“空轉”,最后流向基建投資、房地產項目建設等短期盈利高的領域,但這無法在統計報表上顯露出來。如果不加速去產能,在信貸主要為國企服務的情況下,就無法避免信貸資金“逃離”實體經濟的宿命。 第四,建立扶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性金融體系。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難題,但對我國來說更為嚴重。目前,我國非國有企業(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銷售額和就業人數占比達到90%,而得到的銀行貸款只有20%。由于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業務不穩定、沒有土地等資產做抵押,強迫國有銀行一定比例信貸投向中小企業是不現實的,必然導致商業銀行“做數字”游戲,有人提出借鑒美國《社區再投資法》,這在我國是不適用的。在當前情況下,有效的措施就是借鑒金融信用體系與我國類似的日本經驗,建立財政全額支持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機構,重點支持中小高科技、新興企業,并通過建立主要由中小銀行參與的存款保險制度來分擔風險。 第五,大力發展草根金融機構。構建草根金融體系尤其值得重視,因為數量廣大的、處于底層的非國有企業、個體工商戶處于被遺忘的境地,而它們的融資是實現經濟轉型的關鍵之一。孟加拉國格萊敏銀行的成功證明,越是基層的金融機構,越了解民眾和企業的融資需求和金融風險,越能夠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企業和居民個人“聯保互保”的擔保形式也有助于防范風險,而它也被證明是盈利可觀的業務。 最后,漸進驅動房地產和基建投資泡沫軟著陸。目前,我國房地產和基建投資發展已經超出了居民住房需求和城市化的需要,異化成地方政府追求增長、增加財政收入、國有企業維持盈利的主觀依賴性需求,泡沫化已經成為共識。但是,由于這種泡沫鍥入經濟、企業和個人之深超出了想象,短期內急劇去泡沫不可取,但去泡沫這一進程必須要在當下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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