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我國安全生產事故多發頻發。6月3日發生的吉林長春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20人遇難,是近5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事故。前一階段,經重點治理,煤礦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都大幅下降的煤礦領域,近期重特大事故出現反彈,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上升28.6%和59.2%。有些多年來比較平穩的行業領域也發生了重特大事故。 為什么安全生產事故頻發,多個領域的重特大事故出現反彈?仔細分析,除了安全生產事故背后普遍存在的監管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外,當前宏觀經濟存在一定下行壓力,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 以煤炭生產為例,去年以來國內煤炭市場供求矛盾加劇、價格大幅下滑,煤炭行業利潤下降,相當一部分企業陷入虧損,有的甚至被迫裁員。從安全心理學的角度看,“錢袋子”縮水、飯碗不牢靠引發的心理波動,是一線生產的重大安全隱患。不僅如此,為了彌補價格下跌帶來的利潤下滑,一些煤炭企業熱衷于“以量補價”,不僅不控制產量,反而開足馬力提升產量,這無疑又給安全生產增添了一重風險。歷史上早就有過類似的慘痛教訓。比如亞洲金融危機時期的1998年,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79起,死亡1541人;國際金融危機時期的2009年,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20起,死亡509人。 當前,全球經濟復蘇存在不確定性,我國的一些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市場優勝劣汰加劇,企業生存壓力加大,安全生產工作正面臨嚴峻挑戰。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可在競爭壓力、生存壓力下,為了降成本、增效益,輕安全的事情更容易出現,原本嚴格執行的安全規定往往被“選擇性遺忘”,以前不斷追加的安全投入開始減少甚至取消。我們的安全生產基礎原本就薄弱,企業經營者的安全意識不強,一線生產者的安全防護技能也不高,歷史形成的安全欠賬尚未完全還清,現在如果應對不當,有可能形成新的安全欠賬。 經濟增速放緩,安全生產工作如同斜坡滾球,順其自然就會任其下滑。在這種大環境下,要確保安全生產形勢不發生惡化,就必須采取比以往更多、更有針對性的舉措。各級政府應當更加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不被利益所惑、不為速度所動,嚴把安全關、緊繃安全這根弦。在對地方政府的考核體系中,安全指標應當排到重要位置。與此同時,非企業層面的安全投入、安全警示教育、安全技能培訓機構建設等應盡快跟上,以彌補企業投入的不足,營造學安全、重安全的社會環境。法律層面的追責力度、賠償金額也應有所提高,以增加違法、違規生產成本,對不重視安全生產的企業形成足夠的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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