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音樂圈里最熱鬧的事,莫過于傳言6月5日幾大數字音樂公司將正式開始對用戶進行收費。這件事鬧騰了有半年之久,從年初高曉松放言7月數字音樂進入收費時代到如今的6月5日,似乎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每當出一次收費傳聞,筆者總要和音樂圈的朋友打探幾句:“這回應該是真的了吧?”但是得到的答案幾乎是一致的:“根本沒有集體統一收費這檔子事兒。” 媒體熱鬧報道與業內的低調淡然形成了鮮明對比,姑且不論集體收費這件事到底靠譜不靠譜,種種跡象表明,數字音樂進入收費時代的確已經不遠了。而且,作為一個在廢墟中重生的產業,我們的確需要堅定一個信念,那就是數字音樂必須要走上收費這條道路,這是沒有絲毫疑問的。在筆者看來,數字音樂收費這件事本身沒有任何大驚小怪的必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付出必然獲得回報。但是如果將這件事放大到整個音樂產業甚至是中國的版權事業,則有著標志性的意義。長久以來,吃慣了免費午餐的國人將任何的收費均看做是洪水猛獸,一提收費就是一片反對,久而久之,變成免費才是王道。因此,數字音樂收費最重要的意義即在于打破這種國人的慣有思維,告訴所有人,在一個充分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國家里,任何的付出都會得到相應的回報,沒有什么是免費的午餐。筆者其實更愿意相信,近半年來關于音樂收費近乎于“狼來了”的傳言其實是一種造勢,是一種給予國人的心理暗示和觀念普及。在這種強大的輿論氛圍下,越來越多的人不得不接受“數字音樂應該收費的觀念”,進而理所當然地形成“消費版權產品必須付費”的理念,這才是重中之重。 所以,筆者鼓勵數字音樂企業在適當的條件下開始收費,我們呼吁更多的人支持合理合法的數字音樂收費。只有這樣才能讓這個產業良性發展;才能有更多優秀的作品、歌手和企業不斷涌現;才能為其他版權產業的發展,為中國逐步成為一個版權社會而奠定基礎。尊重原創,就是尊重版權核心價值,就是為產業締造一個源源不斷創造價值的源泉,這才是產業和社會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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