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圍繞轉變政府職能通過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廢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日前國務院分兩批共取消和下放了133項行政審批事項,頒布了《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有16項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涉及需要修改法律,117項涉及需要修改行政法規。為有序推進這項工作,把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各項措施盡快落到實處,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稅收征收管理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和國務院關于廢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草案。同時,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這次修改法律、行政法規時,進一步健全了有關監管制度。 對行政審批,老百姓多有怨言,“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是他們對其不滿的形象描述——過多過繁且不透明的行政審批,成為吃、喝、卡、拿,甚至腐敗的重要源頭。于是,各種匪夷所思的現象層出不窮:為了繞開或利用各類行政審批在競爭中獲取利益,享受更多資源和政策傾斜的特權,企業請政府、下級請上級、地方請中央,禮品升級,飯店爆滿……究其原因,是政府權責定位不清、決策不透明,將該交給市場和社會的權力緊握不放,管得太多太細,扼殺了市場活力。更有甚者,因為個別人公權力的濫用,使行政審批淪為個人逐利的手段。 事實上,作為行政體制改革的重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推行了12年,包括日前頒布的《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自2001年以來,國務院已經分7批取消和調整了2630項行政審批項目。可以說,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轉變職能的工作目標已初見成效。不過,現實地看,一方面,盡管審批總項目不斷減少,但在改革進入深水區的今天,留下的審批項目不少是多年啃不動的
“硬骨頭”,改革的難度和阻力越來越大。另一方面,改革不徹底導致許多好的政策出現走形,譬如,一些審批職能名義上從政府部門轉移到下屬學會或協會等單位,但實際仍由部門掌控,不僅未減少審批,反而增加了環節和一些強制性、隨意性的事業收費服務;再如一些被廢止的審批項目通過“打包”,進入其他審批項目,等等。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當務之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將市場和社會的權力都交還給市場和社會,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能用市場機制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問題,都不應該有行政干預。政府在轉變職能,重新架構責權的改革中,應進一步科學梳理、明確界定各級政府間和政府部門間的職、權、責,并通過立法方式予以固定。同時,對行政審批全面推進全程信息公開,保證決策透明,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最大限度地減少公職人員的自由裁量權。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質是自我限權,而這是一個充滿痛苦的過程,要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礙,就必須啃“硬骨頭”,攻堅硬仗阻擋在前,決不能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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