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通過海量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模式難以持續,其弊端正在顯現,簡政放權、鼓勵民間投資等一系列改革舉措可謂切中要害。分析人士認為,為避免政策在落實的過程中出現偏差,應以簡政放權為突破口繼續深化市場化改革,真正還權于市場,還權于擁有更多市場信息和更熟悉情況的合格市場競爭主體,而不應止步于中央向地方下放權力。
簡政放權是新一輪改革的開始,即使在落實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根源也不在簡政放權,而是市場化改革不徹底。放和管兩手都要硬。放并不是簡單地、不負責任的放,而是要提升監管水平、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政府部門要加強一線監管力量配備,真正“沉下身子”,不能只是“遙控監管”;應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切實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來管理,已通過審核但建設和運行中發現問題、該叫停的項目要及時叫停;還應引入社會的力量、發揮專業社會組織的作用,自下而上進行監督。
簡政放權的過程中應防范地方政府借機擴大管理權限,或是增加尋租空間并擾亂市場秩序。以能源行業為例,部分審批權下放后,風電項目走正規程序依然需要較長時間,但如果有省內領導的批條卻往往能大大縮短審批時間,這將導致應該把關的環節起不到作用。如果地方政府的決策具有隨意性,其自身的公信力將受損,市場主體也難以展開公平競爭,反而增加了企業投資的不確定性。如果任由這種情況蔓延,行政審批權的下放便會蛻變為增加地方政府的管理權限,“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循環就可能再次出現。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掌握審批權限意味著獲“關照”的項目在審批過程中具有天然的優勢,甚至有可能先建設后審批,而項目本身是否真正符合產業政策、是否為“兩高一資”行業則可能會被忽略。當前,一些地方熱衷于招商引資,項目的把關情況不免令人擔憂。專家透露,有的地方甚至將發達國家嚴令禁止的高污染項目作為新興產業來引進,這些項目破壞環境卻能享受政策優惠。
一些市場主體比如國有企業,由于經營預算軟約束,為了追求短期業績,其投資行為易與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追求短期政績的熱情一拍即合,從而為一些投資項目的長期效益發揮埋下隱患。在實踐中,以國有企業為投資主體的項目往往較易獲得地方政府“關照”,其大干快上有可能導致產能過剩以及隨之而來的效益低下,甚至尾大不掉,最終拖累銀行和地方政府。以煤化工為例,盡管審批權尚未下放,但我國煤化工產業發展熱情已超過世界上其他任何一個國家,而在技術更為領先的發達國家卻很少實施此類項目。當前,煤化工政策松綁預期越來越濃,最終可能造成的負面效果值得警惕。數據顯示,到2015年,內蒙古、陜西、山西、寧夏等地的煤電基地需水量將接近甚至超過整個省份當前的工業總用水量。
因此,應當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一些領域也可以考慮推行核準制或備案制,實現行政審批過程的陽光化和透明化。同時,應繼續大力深化相關領域的市場化改革來配套,培育合格市場競爭主體。比如,重塑國企行為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真正公平地對待非公有經濟,打破壟斷、激活民間投資。一些領域的配套改革的步伐不妨邁得更大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