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日前公布了201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該報告以詳細的數據對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的分布、生產和生活現狀進行了全方面透析。在當前各地正積極準備開展新型城鎮化,加快促進農民工市民化之際,這些數據無疑可以為各方制定相關規范提供更為客觀、科學的指導。同時,也期待即將出臺的城鎮化規劃能更多地解決當前數據中所揭示的問題,更好地促進農民工市民化的平穩有序發展。
眾所周知,不斷增加的農村勞動力轉移人口,是過去支持我國勞動力紅利延續的關鍵因素。但是,從報告相關數據來看,目前的形勢并不樂觀。
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61萬人,比上年增加983萬人,增速為3.9%。但是,無論從新增規模還是從增速來看,都已經低于前幾年的水平,如2011年新增1055萬,增速為4.4%。雖然難以估算具體還有多少農業人口可轉移為農民工,但是從農民工的年齡結構分析,未來可轉移的規模已經十分有限。
近年來,41歲以上農民工數量的增多帶動農民工總量的增加。數據表明,在農民工群體中,41歲以上農民工數量從2008年的6762萬上升到2012年的10688萬,而16-40歲的農民工數量則從2008年的15779萬下降到2012年的15572萬。根據第六次全國鄉村的人口普查數據,2010年后的5年內,雖然我國40-60歲之間的鄉村人口規模將增加912萬人,但15-40歲鄉村人口卻會減少1089萬。這意味著在現有制度條件下,2015年左右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可轉移的數量將接近枯竭。
值得關注的是,未來幾年農村可轉移剩余勞動力的質量也將變得更差。近幾年,農民工的平均年齡在不斷提高,由2008年的34歲上升到2012年的37.3歲,而這種趨勢未來還會隨著更多年齡較大的農民工的進入而持續,由于其文化程度及體力都低于更為年輕的農民工,這也意味著農民工的整體素質在下降。
這些因素都會加速我國勞動力人口紅利的衰減,也會對我國潛在經濟增速下行帶來較大的壓力。為保持今后經濟平穩增長的需要,我國需要繼續挖掘農村勞動力增長的潛力,而這就必須從制度層面解除當前束縛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因素。
比如,一方面通過加快土地流轉,提升農業基礎設施及技術水平等方式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以更多釋放農村勞動力。而更重要的是,要促進農民工市民化水平的提高,讓更多農民工能夠安穩地在城市生活工作,成為更為穩定、更高素質的勞動力供給源泉。這樣依靠人力資本改善來推動城鎮化發展的過程,也必將有助于我國經濟轉型升級。
加快農民工市民化已經成為當前城鎮化發展的關鍵,但是如何發展城鎮化才能更好地促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報告的相關數據可以為農民工市民化的發展方向及路徑提供指導意見。
第一,近年來,外出農民工在中小城市工作的比例開始增多。如2012年,外來農民工在地級及以下地區務工的比重達到69.9%,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由于農民工在當地就業是市民化的前提條件,這也意味著中小城鎮可以成為農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區域。當前我國就應給予容納更多外來農民工的中小城鎮更多的經濟社會管理權,允許加快全面放開農民工落戶中小城鎮的限制。
第二,東部地區就業機會較多,該地區農民工主要以就地就近轉移為主,本地農民工比例較高。如2012年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占34.7%,遠高于中部、西部的12.9%和9.5%。而東部地區農民工也主要在省內流動,如東部地區83.7%的外出農民工省內流動,也遠大于中部、西部33.7%和43.4%的水平。這說明東部地區的農民工市民化就地開展更為合適,更分散型的城鎮化模式適合東部地區,這樣可以以更經濟、更有效、更快速的方式實現農民工市民化。而中西部地區的本地農民工較少,且大都跨省流動,農民工更強的流動性也決定中西部的中心城市將成為農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區域,這種更為集中化的城鎮化模式將更有利于提高其產業集聚和人口承載能力。
第三,2005年東部地區吸納外出農民工占外出農民工總數的比重曾達到75.4%,但隨著國家產業結構和區域經濟布局的調整,特別是沿海地區更多傳統產業向中西部轉移,農民工的區域流向發生明顯變化。比如,2012年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64.7%,比上年降低0.7個百分點,而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17.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17.1%,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
筆者預計,由于農民工在東部地區從業的比較收益已明顯處于劣勢,如2012年農民工在東部地區月務工收入僅比中部、西部高1.3%和2.7%。而考慮生活成本因素,中部地區農民工在中西部地區務工比在東部地區務工多獲得64元和130元,西部地區農民工在中西部地區務工比在東部地區務工多獲得228元和90元。未來還有更多的農民工流向中西部務工,這也意味著中西部地區具備加快促進農民工市民化的條件,中西部地區加以正確的政策引導,如合理引導沿海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鼓勵更多有資金、會經營、懂技術的農民工向中西部“回歸”,將能更好提高農民工市民化的質量和水平。
盡管農民工市民化的途徑可以因地制宜地探索,但由于農民工市民化任務的艱巨性,在推進中還需要更多宏觀層面制度的配合。
比如,農民工市民化實質就是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即農民工要逐漸享受與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各項權利。但從報告的相關數據來看,農民工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還很低,如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雖然近年來有所提高,但比例卻分別只有14.3%、24%、16.9%、8.4%和6.1%。
而若要解決以上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問題,即使按照目前每人10萬元的平均支付水平,就需要至少26萬億元。這顯然需要政府以及有關方面做出相當大的努力,如需要盡快明確中央政府、農民工輸入地(城市)、來源地(鄉村)和農民工自身四個主體的責任,建立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務成本分擔機制。
再如,農民工就業穩定性差也直接制約了農民工市民化的發展。近年來,農民工從事建筑業就業的比例在逐年遞增,從2008年的13.8%上升到18.4%,而從事制造業的比重則趨于下降。考慮到建筑業就業不穩定、不平等、權益沒保障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建筑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占1.5%,遠高于其他行業;建筑業未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達到75.1%;建筑業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障的比例也最低,實際上這都不利于農民工真正融入城市。
上述因素雖然有一定的經濟發展階段性,如近年來建筑業繁榮刺激農民工需求增加,以及我國各地普遍利用中央政府的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加大基建和刺激地產投資,但隱患在于這種發展的不可持續性,未來基建和地產投資增速的放緩也會明顯影響農民工就業。
因此,這就需要各地因勢利導推進當地特色產業發展,為農民工提供更多穩定的就業機會,這也需要各地簡政放權為農民工創業營造更為市場化的商業環境。而與此同時,農民工的自身素質也必須得到提高,如目前農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只有25.6%接受過非農職業技能培訓,大多數也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能培訓。
可以預期,為更好地促進農民工市民化的發展,這些任務和要求也都將在城鎮化規劃意見中得到體現,也期待著其能成為加速我國農民工市民化高質量發展的助推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