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期地方投資熱潮再起,輿論關于地方債危機的擔憂也隨之再度成為熱點。中央政府近日明確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措施”。 地方債務總量至今仍是一個模糊的數據。各種聲音在探討地方債問題時,并不都是建立在同一個事實數據的基礎上。不過,盡管各類機構公布的地方債總量有所出入,但無疑問的是,地方債務風險不可輕視。 中國的經濟問題很復雜,也很有意思。從地方債務這個視角切入,可以發現許多的問題。諸多問題至少包括地方財政運行中的某些紊亂、中央和地方政府間事權與財權的不夠匹配、地方政府職能轉型導致的公共支出壓力,以及由財政支付困難轉化而來的局部社會矛盾在增加,如此等等。 近幾年中,政府、學界、輿論界對地方債務問題關注甚多,對于如何消化舊債和控制新債,也討論甚多。很顯然,地方債務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這個問題的背后,也跟許多重要改革的推進密切相關。其中,就包括財稅體制的進一步改革。 新一屆中央政府正面臨著眾多改革事務的抉擇。這當中,財稅體制改革是為重要任務之一。財稅體制改革的突圍,自會作用于未來中國經濟的發展。單就地方債務問題來說,沒有財稅體制改革的進步,地方債務風險不可能真正得以消弭。 現行財稅體制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夠清晰,省以下財政體制尚需完善;預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財政管理需進一步加強;稅制結構不盡合理,地方稅體系建設相對滯后,等等。地方債務的不斷累積,跟上述問題聯系在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未來財稅體制改革的重心,當是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提高預算完整性和透明度,以及進一步優化稅制結構,減輕稅收負擔,規范收入分配秩序。這些改革目標與未來的經濟轉型關系密切,與政府的清廉程度關系密切,也與民生難題關系密切。 去年9月,一群學者在浙江莫干山開會,認為推動新一輪財稅改革是成本最低、風險最小、共識最大、條件最成熟、成效最令人期待的關鍵性改革,是切入口。這是很有道理的。當然,所謂成本低、風險小、共識大、條件成熟,也并不意味著此項改革就少有難度與阻力。 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其意義毋庸置疑,但在這項改革過了19個年頭之后,缺陷也明顯暴露。分稅制的制度安排并不完善,在現實運行中,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原則沒能有效得到堅持。進一步理順政府間收入劃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是下一步財稅改革需要堅持的方向。 政府預算體系的健全與預算公開制度的完善,將是財政預算領域的改革重點。整個預算體系需要更科學完整、結構更優化且公開透明。包括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等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也需要進一步深化。倘若政府預算不能夠更公開透明,建設一個透明政府即是句空話。 優化稅制結構、總體上減輕稅負,也是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大方向。目前已經在推動的結構性減稅和營改增的試點,正是符合改革方向的舉措。未來在總體稅負的減輕上還要有更多作為。也要看到,在財政收入告別高增長、短期內財政增速或在低位徘徊的條件下,以減稅為方向的改革,并非易事。 回看地方債務隱憂,這一問題正是當前多重矛盾共同作用下的結果。避免落入地方債務危機的陷阱,規范地方舉債行為,以及加強地方債務的風險管理,極為必要。而要真正解決這個問題,地方經濟須更有活力,更有“造血”功能。同時,這一難題,也是在倒逼財稅體制須加快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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