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的出世,使得人們可以擺脫費用高昂的傳統短信,酣暢淋漓地進行文字、語音、圖片的實時傳送,體驗溝通無極限的快感。但這種好日子沒過上幾天,市面上就傳聞微信要收費。而近日的兩個動向使傳聞變成事實的可能性陡然上升:一是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會考慮通信運營商的訴求;二是目前已有運營商在給客戶的網絡流量明細中將微信和手機QQ消耗的流量單列。
運營商收費有沒有道理?在技術革命面前,運營商如何反擊才是正道?政府該如何處理收費之爭?
首先必須澄清,用“收費”一詞來描述運營商的訴求極具誤導性,這也是筆者要給收費一詞加上引號的原因。天下沒有免費午餐,這是盡人皆知的道理。在現有格局下,我們享受微信服務看上去確實沒有付錢,但只是未向騰訊公司付錢而已,使用微信必須處在網絡狀態下,而我們已經為進入網絡或使用網絡流量向運營商支付了費用。我們從來未享受運營商的免費,又何來收費之說?因此,更準確的描述是:額外收費。
額外收費的一個基本理由是,微信服務不同于其他網絡服務(如網頁瀏覽),使用微信必須處于時刻聯通狀態,這額外地消耗了運營商的信令資源。根據中國移動的說法,微信給其帶來10%的數據流量,卻占用了60%的信令資源。如此看來,額外收費似乎在情理之中。
但是,有一個重要信息被人們所忽視,那就是三大運營商對微信崛起的態度有著微妙的差異。從運營商高層公開表態看,中國移動反應最為激烈,聯通次之,而中國電信則持中性甚至正面態度。個中原因有二:一是中國移動因為3G采用大唐的TD-SCDMA制式,技術不夠理想,這樣微信對信令資源消耗大,而采用WCDMA制式的聯通,其3G網絡承載力更強,對此反應就沒那么強烈;二是中國移動原有短信、彩信等業務量大,所以受到的沖擊最為明顯,而3G業務原來就是以數據為核心的中國電信,反而認為微信能與其業務產生協同作用,兩者不存在矛盾。
由此,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兩個基本判斷:一、中國移動以信令資源消耗過多要求對用戶或網絡企業收取額外的信令資源費用,是在強迫他人為自己的經營戰略失誤埋單。二、運營商想通過微信收費彌補自己在短信、彩信業務上的損失。
歷史上,因革命性技術的出現而導致新產業取代舊產業形態的事例層出不窮。汽車取代馬車,現代郵政取代傳統驛道,鐵路取代河運皆如此,但新事物取代舊事物的過程不會一帆風順,總是會受到舊產業抵制。
今天,全球通訊業又出現了新趨勢,因為成本優勢,網絡公司基于開放互聯網正在提供越來越多的傳統通訊業務(此之謂OTT)。美國的Skype,韓國的KakaoTalk和中國的微信,就是OTT業務的代表。據統計,目前國際通話的1/4由Skype完成,有關機構預計,全球運營商的語音收入將從2002年的9704億美元下降至2020年的7996億美元。從種種跡象看,通信業很可能重演一次汽車取代馬車的故事。如同碼頭工人抵制鐵路一樣,運營商抵制OTT不難理解。
在激烈競爭和法治的環境下,網絡中立原則被廣泛接受,以額外收費方式自我保護會面臨嚴重的法律障礙和市場障礙,根本行不通。運營商的出路有三條:一是降價,目前傳統通訊業務在便利性和質量方面還是略有優勢,把價格降到合理水平,能部分抵御OTT的沖擊;二是與OTT企業合作,分享新業務成長機會;三是推出自己的OTT業務。OTT的崛起是全球性現象,也不只中國運營商面臨壓力。在技術進步面前,如果運營商成功求變,通信業的生態或可改寫,變得更豐富,更有活力。如應對不當很有可能退化成一個單純的“傳輸通道”,當然,如果出現這種局面,只能說明運營商不能適應產業進化,而不能說明新事物的出現有什么過錯。畢竟,我們不能為了保護碼頭工人的就業而停止鐵路的修建。
通信行業要跟上產業進化步伐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運營商處于競爭性環境。如果運營商長期處于政策性壟斷地位,在挑戰面前應戰吃力,必然會采取尋求政策支持。運營商要對微信收費,正是如此。而在微信收費問題上,政府部門的態度,不僅事關微信等OTT業務發展這一具體的事,而且事關壟斷與競爭、政府與市場這類大命題。
很長時間以來,通信業被視為自然壟斷行業,政府對其實行準入、價格等管制措施,但近幾十年來技術上翻天覆地的變化以及市場容量的驚人膨脹,通信業早已失去了自然壟斷行業的一切特征。從1980年代起全球掀起了解除電信業管制的浪潮,其標志是1984年的第一次ATT分拆。目前,在大多數國家電信業早已是一個普通的競爭性行業,數量眾多的運營商在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展開競爭(彈丸之地的香港就有十到二十家電信商)。然而,我們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固守通信是自然壟斷行業這種過時觀念,賦予幾大運營商以行政性壟斷地位,同時明或暗地的以“成本加成定價法”思路實行價格管制。雖然這些年從服務普及率、行業資產等指標看,中國電信業發展非?,但壟斷和管制導致電信服務性價比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行業的輝煌乃是建立在犧牲消費者利益基礎上。
政府機構當前的任務,是不要被電信業輝煌表象迷惑,真正拋棄自然壟斷這種早已過時的觀念,跟上全球步伐,盡快打破電信業的壟斷,解除或大幅放松管制,最大限度地促進電信業競爭。采取分拆、大量發放牌照、推出攜號轉網等措施,同時,放棄或大幅放松價格管制,把電信業從壟斷行業轉化成競爭性行業。只有高度競爭才能造福消費者,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阻礙產業變革的力量。
在微信收費之爭中,工信部仍然悠然自得地以管制者或“和事佬”角色,以“成本加成定價”思路來調解運營商與消費者、網絡企業之間的“糾紛”。須知,壟斷之下任何成本都是不真實的,腐敗、浪費和經營失誤都能堂而皇之地變成成本。政府部門不要再充當“和事佬”角色,而應該盡快成為規則制定者。也許收幾塊錢真的不至于讓微信死掉,但政府之手介入讓我們看到了政府與市場邊界不清,看到固有力量的強大,看到反壟斷缺乏進展,這才是最值得憂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