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上海歐霞時裝有限公司生產的學生服含有有毒物質,并供貨給“浦東三四十家學校”。對此,浦東新區政府新聞辦官微“浦東發布”昨晚發消息稱,質監部門已經對此進行立案調查。有關部門將根據檢測結果,進行相應的處理。 學生穿的服裝竟也含有致癌物,消息立即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通過對各方討論的總結,不難發現毒校服流入校園的一些原因:一是校服采購并無嚴格規范的準入門檻;二是校服價格低廉,如果中間環節再“掐”一點,那么加工商偷工減料、用瑕疵布料加工校服,就在所難免了。 反過來,要求設置校服準入門檻,以及設置采購企業目錄,這些想法固然不錯,但如果沒注意到那些提供有毒布料的廠家,關掉幾個這樣的加工校服廠家又能如何呢?要求設置校服準入門檻,把技術把關交給學校,這更是扯淡:一者,學校不是技術鑒別部門,如此做有轉移責任嫌疑:二者,學校不是技術鑒別部門,根本沒鑒別能力。 毒校服流入校園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夠。如果不督促相關部門從源頭控制,而只見校服含致癌物就想著如何設置校服準入門檻,難道就不管致癌服裝禍害更多消費者?畢竟更多消費者購買廉價衣服的也很普遍,他們才是真正沒有一點準入門檻的。可以說,毒校服之下沒有幸運者。 嚴肅追究監管部門責任,則有一了百了功效。如果相關監管部門的頭上隨時懸著一把劍,從而把商家想得“壞”一些,把工作籬笆扎得細密一些,不斷把監管工作關口前移,使生產布料的廠家根本無法生產出有毒布料,那么加工校服廠家上哪里采購有毒布料去,學校又上哪里采購有毒校服去? 只可惜,現實中如此“一招致命”的招法沒人去使,非得繞開監管部門去層層分解,習慣把監管之手去捏軟柿子,或者把本來很簡單的事搞復雜,然后在互相推卸扯皮中不了了之,那樣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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