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了我國油品質量升級的時間表,并指出要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優質優價和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合理確定成品油價格,基本明確油品質量升級成本要由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三方“買單”。 面對霧霾天氣的困擾,我國加快油品質量升級的步伐,事關每個人賴以生存的環境,值得肯定。三方“買單”的原則明確,道理清晰,也能夠為百姓接受。但三方承擔比例如何細化,消費者要買多大的“單”,值得關注。 環境問題具有公共屬性,政府合理補償成本有一定道理。但財政收入怎么花,每個納稅人都有權知道。特別是涉及油品成本補償,采用何種補償方式、補償多少、補償在哪個環節、用哪些收入來補償,有關部門有必要充分論證,過程透明、程序合法尤為關鍵。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汽車消費仍是少部分人群,消費油品對資源、環境造成影響,理應承擔一定成本,優質優價、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基于公平。但消費者究竟應該承擔多少,的確是個需要講明白的問題。 解決這一問題,根源在于油品生產企業成本核算能否真正公開透明,讓老百姓“買單”買得心里有數。這要求價格調整建立在公開的成本監審基礎上,推動生產企業真正能夠通過提高經營效益贏得比較收益。在這個過程中,引入第三方監督,實屬必要。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相應的油品質量監管體系,讓消費者“優價”確實能夠買到“優質”。 所有這些,都有一個共同指向,政府在公共產品供應和價格形成中應扮演什么樣的角色。 近年來,我國加快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油價高漲的時代,一方面,消費者不理解的聲音始終存在,另一方面,國有大型油企承擔社會責任卻不被認同的抱怨時有耳聞。 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隔閡,根源在于兩者之間沒有建立對稱的信息通道。消費者是價格的承擔者,在價格的制定中相對處于弱勢。如果能夠通過對企業的有效監管,使信息多的一方和信息少的一方之間的不對稱性降低,既能降低政策執行中因社會不理解造成的成本,也有利于真正加快國有企業競爭力的提高,這實在是多贏的事情。 根據此次確定的油品質量升級時間表,第五階段車用柴油標準和車用汽油標準過渡期都將是2017年底。如何讓過渡期不成為空白期,讓質量升級真正到位,也需要政府層面做更多工作。 這次霧霾天氣暴露出我國油品質量升級的一個問題。在過渡期中,油品質量的升級缺乏動力,過渡期成了空白期。雖然我國已確定2013年底汽油國四標準過渡期結束,但截至目前,除了北京實行京標五標準,上海和江蘇、浙江、廣東的十多個地市實行國四標準外,其他地區仍實行國三標準。而柴油因其下游影響面更廣,國四標準更遲遲沒有推出。后果之一是,北京推廣了標準最高的京五汽油,卻享受不到帶來的好處,畢竟環境污染不分行政區劃。 究其根源,環境沒有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即使當地油品生產企業有了生產更高標準油品的能力,地方政府又何來動力加快推進油品質量的升級? 最后,汽油消費主要用于私家車等小型乘用車,而柴油是大型交通運輸工具的主要燃料,一方面消耗量遠高于汽油,改善環境柴油不能不升級,另一方面,我國大量物資運輸仍主要依賴貨車,柴油價格上升對下游價格傳導尤為明顯。油品升級成本補貼可考慮采用差別化方式,補貼更多向柴油傾斜。(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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