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戶口是一個老問題了,近期的焦點新聞繼續曝光戶籍這一頑癥:陜西“房姐”龔愛愛擁有4個戶口,“房媳”山西運城的紀委干部張彥擁有2個戶口,而且她們都能輕松搞到北京戶口。 也不單是陜西神木,在其他省市,也不同程度存在多重戶口的問題。《戶口登記條例》規定,一個人終身只能有一個戶口,戶口問題何其重大,尤其在現行戶籍制度下戶口還附加了一層福利管理功能。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清理多重戶口是十分必要而且迫切的,這項工作既要把歷史上的多重戶口妥善處理完結,更要查缺補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之策,盡最大可能地杜絕多重戶口。 對實施登記審核操作的民警來說,多重戶口的發生有客觀失誤和主觀故意兩種情形,無論是哪一種情況,經辦民警都必須被追究相應的事故責任。目前看來,多重戶口多發生在政商兩界,絕大多數當事人通過“走關系”買通警員,并利用多重個人身份牟取不當利益,涉嫌行賄受賄無疑。所以公安機關清理多重戶口,不僅是戶籍糾錯,也是在反公安內部的腐敗。 這樣一個利益攸關的反腐敗工作,公安機關顯然是無力勝任的,必須在上級公安機關、同級人大、紀委和檢察機關的督察之下才有望圓滿完成。像神木這樣先行自查自糾,是非常必要的,但這還遠遠不夠,很有必要增設前述外部監督機制,以防止問題警員及相關領導輕易逃脫責任追究。 網絡時代戶籍信息平臺的全國聯網已經實現,在此基礎上公安部門應該下大力氣深入研究數據信息的科學安全管理,從人事管理到技術手段分別搭建多重防治措施。若能在身份證內植入芯片,從一出生就不斷采集公民信息,對多重戶口問題也能提供一種解決思路。對于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的建言獻策,公安機關有責任認真對待、研究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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