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強調,反腐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把權力關在制度籠子里,透射出中央反腐倡廉的堅決。 當前部分公職人員及其親屬利用多重戶籍隱匿財產和非法交易,透射出權力尋租已旨在尋求突破制度籠子的各種可能,對維系經濟社會秩序的戶籍制度產生巨大破壞力,令權力尋租更加隱秘,并為權力制造了游離制度束縛的“狡兔三窟”。如鄭州房妹多戶口事件尚未平息,日前陜西房姐龔愛愛就分別在不同城市擁有四個戶口,在北京和陜西購置價值逾10億元的20多套房產。 與一般意義上的假身份證等的非法不同,多戶口身份出自戶籍管控部門的合法授予,其身份的“虛無”,并非是基于戶籍身份的合法性,而是源于個人的多重身份挑戰戶籍身份信息的唯一特指性,進而導致基于身份的經濟社會交易喪失規范性、可追溯性和特指性。由于戶籍身份是個體參與經濟社會活動,并確定其權利義務的唯一身份認定,這使得“合法”的多戶口身份對經濟社會秩序的破壞性更大,即戶籍身份內含的權責唯一性和對稱性,導致部分人士通過權錢和權權交易等獲取多個“合法”戶籍身份,為其只享受權利逃避義務,甚至進行各種違法亂紀活動,升級狡兔三窟的分身虛無術。如陜西房姐在北京和陜西借多重戶籍身份進行的經濟社會套利交易,不論涉事各方如何脫責,都無法遮蔽其利用多身份證明的分身便利,進行隱匿財產和隱匿交易的客觀事實。 我們認為,腐敗是官員利用權力參與經濟社會交易的一種尋租現象,而制度和法律未有效厘定權力行權邊界,導致權力自由裁量空間過大,是權力能在經濟社會進行尋租的根本。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唯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機制。而基于居民身份確認的戶籍身份制度,則是把權力關在制度和法律籠子內的根本保障,若戶籍制度遭到破壞,縱然有嚴密的制度和法律防腐框架,都會產生百密一疏的遺憾,即關到制度和法律籠子的行權者,通過狡兔三窟的多重戶籍身份,把罪責背書給本就虛無的戶籍身份上以金蟬脫殼。 由此可見,當前強化戶籍制度管理,構建嚴密的戶籍身份確認體系,是制度反腐的基礎。而要提高戶籍身份的保真度,亟需戶籍監管部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對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非法變更居民身份號碼和信息者依法從嚴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責任,端正工作作風,使戶籍身份的提前使用等成為戶籍錄入的事中、事后審查機制。同時,可從技術上護航居民身份證明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如目前在二代身份證技術上,通過納入居民指紋、臉譜等信息,將能從客觀上構建戶籍身份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因為每個人的指紋和臉譜都具有天然唯一性,通過攝入這些信息將有助于從技術上避免多戶口身份對經濟社會秩序的破壞。 不僅如此,部分公權及其親屬想方設法獲取多重戶口,很大程度上是戶籍身份背后依附的各種社會福利和經濟社會交易特權,如基于戶口的住房限購和教育衛生等公共福利供給體系,為北京等地戶口注入了本不應有的市場稀缺資源,這使基于戶口身份的權力尋租很難單純通過嚴刑峻法加以根治。因此,要有效護衛居民戶籍身份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還需徹底剝離依附于戶籍上的各類公共福利和經濟社會交易特權,以取消戶籍身份內含的各種經濟社會稀缺價值,真正做到不能腐和不易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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