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的土地供需矛盾不斷凸顯。由于土地兼具資源、資本、資產多重屬性,地方政府、產權主體、社會公眾在利益驅使下,產生圈地占地的沖動,而這種沖動使土地成為各種利益矛盾的交匯點。 日前,深圳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合法工業用地可申請進入市場流通,這一政策隨后被誤讀為“深圳農村集體用地放開入市”,一時成為輿論熱點。 市場誤讀有其原因,在土地供應方面,一些城市近幾年供地始終不足,一線城市更為突出。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的數據顯示,最近兩年,北京通過公開市場供應的土地,均未完成當年的計劃規模。其中,2012年北京完成經營性用地供應372公頃,僅相當于年度計劃的31%。此外,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土地供應量同樣處于近幾年來的低谷。 土地的緊缺使市場瞄準了城鎮化進程中的農村集體用地,市場渴望國家在農村集體用地入市方面進行政策松綁。推進城鎮化的重要突破口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 但農村集體用地入市要與城鎮化進程相適應,征地過程中要維護農民權益。城鎮化過程中要解決轉移人口變市民的問題,就要允許宅基地和房產流轉,提高他們在城市中購買和租賃房屋的能力。土地管理新機制應該包括增量土地的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的流轉、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城市存量土地的盤活等。 業內專家認為,征地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等,單靠地方政府推動是不能完成的,需要中央進行頂層的系統設計?s小征地范圍、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讓農民獲得更多的財產性收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