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8日召開的經銷商大會,茅臺不僅打破了約定俗成的行業規矩,選擇了與五糧液在同一天召開經銷商大會,讓經銷商左右為難,而且,茅臺董事長袁仁國更是用足了吃奶的力氣,對經銷商說了很多狠話,并下達了“保價令”,但是,已經扛不住價格下跌壓力的部分經銷商,還是選擇了降價,以避免可能出現的經濟損失。
此舉,顯然觸犯了茅臺的“尊嚴”、傷害了茅臺的“自尊”,讓茅臺怒氣沖天。
據媒體報道,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經銷商大會以后,茅臺已對多家經銷商進行了處罰,原因是,串貨和降價。串貨當然也是一個方面的原因,主要原因還是降價。
降價而被處罰,且執行處罰的不是政府職能部門,而是企業,這在國內尚不多見。雖然相關專家認為,這是正常的企業行為,但是,以這樣的方式死杠酒價,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否會對正常的市場秩序會產生不利影響,還是值得分析與思考。
眾所周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價格應當受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變化。當供不應求時,價格上漲,供過于求時,則價格下降。眼下的市場,對茅臺酒來說,顯然已經是供過于求,經銷商采取降價策略,是完全能夠理解、也是可以接受的。更何況,近幾年茅臺酒的價格已經完全偏離了價值,偏離了市場可接受的程度。在這樣的情況下,茅臺酒只有順應市場變化,作出主動調整,才有可能與市場形成互動。
也許是習慣了享受暴利帶來的快感,也可能是放不下“國酒”的面子。茅臺硬是要與市場拼一拼,與公眾的忍耐力比一比。所以,茅臺選擇了寧死不降價的策略,寧可與經銷商的關系搞僵,也要把暴利帶來的快感堅持下去。
此舉能否讓茅臺酒的價格一直保持在高位,不太好預測。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茅臺在消費者心中的“國酒”形象會進一步受損、進一步下降,甚至比“塑化劑”帶來的負面影響還要大。
說實話,茅臺酒這樣做,實在是太違常理了。就算沒有觸犯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一方面,雖然白酒不象住房、生活必須品等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可以在價格管理方面相對寬松一點。但也決不能隨心所欲、狂妄自大,可以任由他們想怎么漲就怎么漲、想怎么死杠價格就怎么死杠價格。如果放任了茅臺的行為,就等于縱容各種不規范價格行為的發生。在物價上漲壓力仍然較大的情況下,茅臺這樣做,等于是在助推漲價預期;另一方面,面對生活必須品等產品的漲價,國家發改委會迅速采取約談、罰款等手段,為什么對茅臺的死杠價格、惡意漲價等行為,卻無動于衷,是否有失市場公平呢?有關方面是否應當趕快啟動對茅臺的約談甚至處罰呢?
冬季已經來臨,春節也將到來,很多商品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漲價。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茅臺仍然指望以漲價或死杠酒價來維持暴利,應當也必須受到處罰。良好的市場秩序,需要每個企業、每個經營者和每個消費者的共同呵護,茅臺也不例外。茅臺對經銷商實施降價處罰的行為,受傷的已不是經銷商、不是茅臺與經銷商的關系,而是整個市場的秩序和消費者的消費信心。開發商牟取暴利的行為需要遏制,白酒生產企業牟取暴利的行為也要得到遏制,這才是市場公平的體現。不然,良好的市場秩序還如何形成,市場經濟體制還如何健全。
對茅臺死杠價格的行為,不能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