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既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被視為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而決定城鎮化成敗的關鍵在于工業化,或者更全面地說在于發展非農產業,因為倘若沒有非農產業的發展,進城農民可能成為“流民”。
要通過發展非農產業實現高質量的城鎮化,最大的障礙又是什么?除了人力資源素質,當屬土地、房產價格過高。在任何國家,土地、房產價格過高都必然因抬高成本而妨礙實體經濟發展,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突破這一瓶頸更是實現經濟起飛的關鍵。鑒于過高的征地補償必然直接間接抬高土地、房產價格,防止征地拆遷補償過高蔓延失控,就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無論是公共事業建設還是商業性開發,確實應給予失地農民合理的補償,但這絕不等于要給予遠遠超過市場行情的天價補償。在征地補償方面,適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是正確的,而現行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不宜顛覆,因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更有利于農民進入非農產業,贏得可持續的發展機會。
現代工商實業項目啟動資本門檻較高,單個農民所得征地貨幣補償通常達不到這一門檻,難以憑所有者身份進入被征地后發展起來的正規經濟部門,加之知識、技能存在欠缺,不少被征地農民往往只有兩個選擇:要么做點小生意,要么進入正規經濟部門打雜。而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下,只要當地集體經濟管理者具有一定的行動能力,沒有選擇將征地收入分光吃凈,而是留下足夠的發展基金,這個集體就能夠跨越啟動現代工商實業項目的資本門檻,為其成員贏得以所有者身份分享正規經濟部門收益的機會。目前不少地方的農民征地補償實際上已經較高,在土地增值收益中所占比例已經不低,所以更重要的是要引導征地補償適度集中并流向生產性投資,為失地農民創造就業機會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