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鎮化將為我國形成6億中等收入群體提供巨大空間。人口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階段是中等收入群體快速形成的過程。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將使一定比例的農民工和農民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新生力量。農民工市民化不宜久拖,新生代農民工應成為市民化重點。進一步打破城鄉分割管理體制,為人口城鎮化創造條件。盡快改革征地制度,使農民獲得更多的財產性收入。調整國有資本配置,為加快人口城鎮化創造有利的條件。
12月1日-2日,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主辦了“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政策與體制”國際論壇。來自海內外的專家重點就城鎮化與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1.人口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階段是中等收入群體快速形成的過程。中改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未來5年左右,只要以農民工市民化為重點的相關改革能夠取得突破,中國的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1.2%的速度推進,人口城鎮化率有望以年均1.3%~1.5%的速度推進。到2020年人口城鎮化率有望達到50%~55%,新增城鎮人口將達4億左右,成為新增中等收入群體的“后備軍”。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黨國英指出,要加快城市化速度,減少農村人口,在農村培育專業農戶,形成農場主階層,使他們逐步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一部分。
2.人口城鎮化必然拉動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中等收入群體的快速增長。遲福林認為,加快服務業主導的經濟轉型,將擴大中等收入者的就業機會。未來10年,服務業比重有望達到60%左右,在服務業就業的人口將不少于4.5億。服務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就業人口規模的擴大,將明顯拉動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當前,大學生就業難,并很難成為中等收入者,主要原因是服務業發展滯后。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認為,現階段,為擴大中等收入者群體,要對產業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從而形成更加合理、優化的產業結構以及相應的職業結構。
3.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將使一定比例的農民工和農民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新生力量。遲福林認為,未來幾年,如果城鄉一體化的相關政策與體制安排到位,保守地估計,到2020年,新增中等收入群體大概在3.1億以上,中等收入群體的總規模有望達到6億人左右。
蘇海南指出,應綜合運用城鎮化建設政策等多種政策手段,為最終形成穩定的“橄欖形”社會結構創造條件。尤其要搞好小城鎮建設,為鄉鎮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更好地吸收農民工,為其提供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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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使一定比例的農民工成長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新生力量 |
1.農民工有條件成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新生力量。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鄒農儉認為,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群體中有可能、有條件成長起一批中等收入者。特別是農民工中部分有技能的勞動者,一部分中層管理者,能夠通過自己的合法勞動成為中等收入者。農民工中的一部分成為中等收入者,必將大大改善我國的社會結構。
2.農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礙源于權利的缺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副部長林家彬專題調研發現,農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礙來自于三個方面的權利缺失:一是作為城鎮居民的權利缺失;二是作為勞動者的權利缺失;三是土地財產權利的缺失。
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副院長周金堂認為,工業化、城鎮化雙輪驅動拉動效率還不夠,很多地方不協調、不匹配,人口的城鎮化滯后于土地的城鎮化,特別是未富先老,農村老齡化社會提前到來,影響農民工市民化。
3.農民工市民化不宜久拖,新生代農民工應成為市民化重點。遲福林建議,盡快出臺農民工市民化的日程表,爭取經過3~5年的努力,初步實現農民工市民化,使一部分農民在真正融入城市后成為中等收入群體。
鄒農儉認為,新生代農民工年富力強,正是構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絕好時機,失去了這個時間機會就會犯歷史性的錯誤。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選擇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工傷保障、失業保障等先后次序順次展開,尤其應強化對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培訓工作。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郭曉鳴認為,新生代農民工是加快城鎮化進程中潛力最大和震蕩最小的重要群體,應加快探索農民工變市民的有效辦法,以其為重點盡快實現突破。
4.農民工市民需要推進綜合改革。林家彬認為,農民工的市民化是一項涉及國家多項基本制度的、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依靠某項政策的單兵突進,而必須進行多領域統籌推進的、大膽細致的制度創新,而且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循序漸進。他建議以構建穩定的勞動關系作為重要抓手,統籌推進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人口生育政策、社會保障制度等綜合改革。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梅建明認為,農民工市民化的中心問題應由就業收入問題轉向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參與問題,要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尤其要上升到法律體系來解決農民工的問題。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郭正模建議,應實施積極就業方針,充分滿足廣大農民工在城市就業的人力資本投資需求;加強農民工的勞動所得保護和維護合法權利;開放城鎮戶籍和定居權利;大力發展以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為主的保障性住房,滿足新一代城市產業工人的城市定居需求。通過新舊居民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均等化,消除大規模低收入流民可能形成的社會沖突風險。
1.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體制。遲福林認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過程中能否保障中低收入者的權益,已成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因素之一。為此應重點推進城鄉、不同群體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的統一,尤其是醫療保險、養老保障的制度統一。
蘇海南認為,積極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入城市,進一步打破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為他們進城務工提供更多的需求信息、職業培訓。為農民工建立人事檔案,解決農民工的戶籍問題,使農民工真正成為城市的一員,使他們在就業、醫療、住宅、教育等方面擁有和城市群體同等的福利,這樣他們才會有歸屬感。
2.盡快改革征地制度,使農民獲得更多的財產性收入。遲福林建議,盡快改革征地制度,保障農民征地談判的主體地位,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為一部分農民成為中等收入者創造條件。
國務院研究室農村經濟研究司巡視員葉興慶認為,改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重要舉措。對于城郊農民,應以市場化方式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由漲價完全歸公,轉向合理歸私、適度歸公。對于農區農民,應通過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并盡快建立全國性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
對于城市居民,應對不同利益者實行差異化調節,例如,對新房購買者,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特別是要逐步把農業轉移人口納入覆蓋范圍,減少“房奴”即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對二手房出售者,由漲價幾乎完全歸私,轉向適度歸私、合理歸公。
對于城市政府,應客觀公正評價“土地財政”,現在跟土地有關的財政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很大的潛力。如果嚴格按照土地增值稅條例來執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因為征地制度改革而減少的土地出讓資金。
林家彬認為,通過對農村承包地、宅基地、山地、草場等資源的確權、登記和頒證,賦予農民土地等所有資源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
黨國英認為,農民最主要的財產是農村的建設用地,不是耕地。現在很多地方把耕地和建設用地不加區分是有問題提的,大大低估了建設用地的價值。
鄒農儉認為,在城鎮化的浪潮中必須要處理好征地和農民的房屋拆遷問題。征地拆遷這個過程,應是讓農民轉變為農民工,進而成為真能致富的過程。
郭曉鳴認為,應當允許并支持農民持有承包地、宅基地、房屋、林權等財產權利進入城鎮,既保障進城農民在身份轉變過程中的基本利益不受損害,又為農民進城變市民提供不可缺少的資金支撐。
3.調整國有資本配置,為加快人口城鎮化創造有利的條件。實現人口城鎮化目標,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遲福林建議,要加快國有資本的公益性回歸:國有資本逐步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退出,重點轉移到公共產品領域;把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本,集中配置在事關中長期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能源、資源和高科技等新興戰略產業,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的重大作用;對確有必要保留在其他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本,要提高收租分紅比例,并將收租分紅收益主要投入到社會公益領域,為加快人口城鎮化創造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