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21日《錢江晚報》報道,今年以來,溫州在“公”字頭上頻頻動作,先是推行了市級機關公車改革,接著又對公務接待出招,要求執行“三嚴四禁”等規定。比如,規定標準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數;同城單位不得互相宴請;野生黃魚、鮑魚和魚翅等高檔菜,以及茅臺和五糧液等高檔酒,不得上桌;公務接待要逐月公示報告等。念了“緊箍咒”,效果如何?近日,溫州市紀委通報,各地各單位執行“三嚴四禁”情況總體良好,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明顯下降。僅執行首月,公務接待費就下降四成多。
從報道中可知,“因縣(市、區)接待情況為季報,尚無法全面匯總,但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各地接待費支出都有明顯下降。”盡管沒有看到更多更全面的數據,盡管仍有一些單位執行“不給力”,有的甚至使起“障眼法”,但“7月接待費支出總額較前6個月平均數下降40.8%”一個數據,便足以證明,被細化、量化的《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還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還是那句老話,看待自下而上的探索,不能過于“求全責備”,要指出不足,更要看到難得的進步。改革固然需要排除萬難、大刀闊斧的勇氣,但必須接地氣,從現實出發。
所以,我們不妨對類似的自下而上的改革,多一些鼓勵和肯定。我們同時更期望,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溫州市相關方面能像承諾的那樣,要進一步嚴肅紀律,確保“三嚴四禁”落實到位。因為說到底,“60元工作餐標準”這樣的探索,能否起到示范效應,還在于其能否經得起時間和現實的檢驗;而唯有經得起檢驗,才會有更多有志于此的地方,加入到這樣的探索中來,推動自上而下的諸如公務卡強制結算制度,甚至是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早日夢想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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