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國家大面積施行住房貨幣化政策,同時銀行開始對居民住房貸款“開閘”辦理。從本世紀初開始到2003年前后,我國迎來第一波房貸高潮,當時的住房貸款期限以10年至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將過去,很多首批房貸族也將進入無債一身輕的狀態。隨著首批房奴還清房貸,或意味著一個新群體的出現——前房奴群體。 就“前房奴”這個概念,必須有清晰的界定。報道所言“房產增值幾倍”,如果以此作為“前房奴”無債一身輕甚至平添幸福感的原因,未免太不科學。能夠收獲房產增值帶來利好的房奴,恐怕并非真房奴,而是投機者。對于以住房為生活剛需的居民而言,房產增值又能怎樣,難道把房子賣了重新再當房奴,恐怕也不現實。 安居才能樂業,辛辛苦苦還完房貸,是不是便意味著壓力被解除了呢?房奴的問題,其實不僅僅是還房貸的問題,而是各種社會問題共同發酵的結果,社會公平、收入分配、福利保障、房價調控、物價水平……他們不過是諸多弱勢身份的結合體,要減輕房奴的壓力,改變房奴的命運,恐怕要從民生改革的命題上去求解。 首批房奴即將還清房貸,他們的幸福,有待共享,他們的壓力卻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感受到。個體的堅持和拼搏固然勵志,但打破房奴的印記,恐怕更需依靠民生改革的力量。有恒產才有恒心,當我們站在“前房奴”的位置回頭看,不禁想問:難道花費人生中最好年華奮斗來的住所,就是我們追求的“恒產”嗎?不當房奴的那一刻,就是幸福到來的時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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