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四季度經濟工作,促進明年乃至更長時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17日部署一系列深化改革舉措,包括: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條例;堅定不移地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繼續深入推進財稅、投融資、電價、行政審批等領域改革;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和領域。
這一系列改革舉措事關民生改善與內需的擴大,涉及經濟結構調整,也關系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社會公平正義。加快推進改革,激發經濟活力,意義十分重大。 近年來,我國在醫藥衛生體制、社會保障體制、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等領域的改革取得重要進展。今年以來多項改革舉措出臺或取得重要進展。例如:42項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細則全部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有望在4季度取得重要進展。 當前,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正面臨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環境。 就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而言,在世界經濟復蘇緩慢,貿易投資保護主義抬頭的情況下,擴大外需面臨不少制約因素,保持內需的較快增長也有不小的難度。加快改革步伐,進一步擴大內需,不斷改善民生,不但尤其重要,也更為迫切。 為應對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我國必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而改革是加快轉方式的強大動力。 隨著我國經濟總量的迅速提高,人口結構、資源環境狀況的逐步改變,以及全球經濟格局的深刻調整,多年來促進經濟發展的人口紅利、資源紅利、經濟全球化紅利正逐步消退。產業結構、需求結構、要素投入結構、城鄉區域結構失衡問題突出,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傳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發展模式已難以為繼。 因此,加快轉方式,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推動和實現,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將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促增長轉向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并重。 改革還是解決深層次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的根本舉措。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存在不少制約社會公平正義、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城鄉間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和公共服務體系尚未建立健全。城鄉間、地區間、行業間和部分社會成員間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扭轉。社會管理體制還不適應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要求,侵害城鄉居民基本經濟和社會權利的問題時有發生。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必須要通過系統推進收入分配、統籌城鄉、社會事業和社會管理等體制改革,著力保障和發展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權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
無可諱言,上述重大改革不少是難“啃”的“硬骨頭”,具有相當程度的復雜性和難度。但只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的指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加強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充分聽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見,廣泛吸收國內外有益的經驗,就沒有過不了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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