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保障房是專門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托底房”,是社會保障“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六大以來,我國政府為了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采取了大面積建造保障房,進行棚戶區改造等措施,取得了不小的成績,請您談談十年來我國政府在保障房建設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績?
秦虹: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能夠住有所居,我國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這些年來制定了多項政策,并且也被寫進了“十二五”規劃。
2007年8月,《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標志著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建設再次提上日程,國家開始調整以市場化為主的住房政策,探索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文件提出:“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圍,合理確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保障標準;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標準;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等”,這標志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已從“重市場、輕保障”轉向了“強調保障”,政府調整了住房保障發展的重點地位。同時,將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確定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并與廉租住房保障相銜接。
2008年下半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實行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出臺了穩定經濟增長、擴大國內需求的十大措施,其中第一條就是要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出要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支持力度,加快棚戶區改造,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國務院提出,要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2010年,為解決城鎮“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要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基本住房需要。我國正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每年新增城鎮人口1500多萬人,城鎮新就業職工和常住外來務工人員由于積累少,住房支付能力弱,針對這一群體的特點,今后一段時期需要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為其提供住房保障。
2011年,《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2011-2015),“要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萬套”,“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
2008年至2011年間,中央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3153億元,各年分別為168億元、470億元、802億元和1713億元,補助資金增長非常明顯。2012年,中央安排1787億元,比上年增長4.3%。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1年間,我國累計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超過2300萬套,基本建成1200萬套以上,新增發放租賃補貼超過400萬戶。今年上半年,中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已開工470萬套,開工率為63%,基本建成260萬套。
《經濟參考報》:通過您的介紹,可以看到,這十年來我國的保障房建設正在逐步向前推進,并且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目前我國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實施和執行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有哪些?
秦虹:現在保障性住房建設恐怕還是一個供求有效對接,不要錯位的問題。就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對象和需求對象,怎么能夠有效的對接,而不是錯位,讓那些需要保障房的人能夠真正得到保障。
有一些大學教師、政府公務員都享受著保障性住房政策,但是,他們是不是真的需要?而農民工需要保障性住房,他能不能住進去?還有就是一些小城市建了這么多,是不是有這么多需求?有些城市需求量很大,建的保障房夠不夠?這是一種有效對接的問題。
保障性住房特別需要精細化管理。而不是說簡單地把房子一蓋就算了。蓋完了之后誰住進去,住進去怎么退出,怎么管理,租金怎么才能收上來,物業管理怎么管,這些東西都需要非常精細化的來考慮,不是那么簡單的。
比如香港,他們去年提出來要重新考慮建居屋。但是要等到5年以后才實施。他們用5年來準備制定政策的時間。他們要研究錢從哪里來,地從哪里出,有多大需求,分配給誰,社會有沒有意見,會不會影響到房地產市場。這都要綜合評估,綜合考慮。保障性住房的精細化管理就是要從前期的規劃、設計、選址、建設、融資,到建筑質量的監督、入住、準入進入,乃至后期的物業管理、房屋管理、人員的退出,再循環使用等全過程。還包括保障房應該建多大的量,建在什么地方,針對什么樣的人群,全方位,全過程都需要精細化管理。所以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難度確實還是挺大的。
保障性住房對資金的需求量也很大,目前整個資金安排主要有五個渠道,一是各個地方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還有很多地方已是超過政策要求,按土地出讓總收益的10%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第二是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三是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上半年的補貼總額已經和去年全年的總額幾乎一樣多,估計下半年數額還會有增加;第四就是地方的財力,地方政府從財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來;第五個部分就是購房的收入,指的是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的銷售,這部分錢的收入占相當一大部分。還有一個渠道就是中央代發地方建設債券,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剩下不足的,還需要通過銀行貸款,或是一些企業的投入等。
實際上,各個地方每種渠道所占的比例不一定相同。比如中西部比較困難的地區,主要是中央財政的投資占的比較大。東部地區主要是土地收入,地方財政的支出占的比重比較大。
有人提出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如果以是否擁有產權來衡量,就是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這類保障性住房建設,民間資金的投入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通過企業投資、企業持有、企業經營這種租賃性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前來看,還有相當大的難度。要實現通過民間資金投入、民間資金持有、民間經營這個租賃式的保障性住房,恐怕最主要的一點是看政府補貼能不能到位,即政府能否真正承擔起由于租金限制或變動、準入控制、選址配套不當等造成空置的風險,要看政府的補貼能否達到企業投資的一個合理利潤率。如果達不到,就很難吸引民間投資進入。當然國有企業投入承擔責任和義務是必要的。
《經濟參考報》:今年6月份以來,部分地區又出現了房價上漲的情況,您認為應采取哪些政策抑制房價上漲?
秦虹:溫家寶總理前不久也強調,要把抑制投機投資需求作為長期性的政策。如果真是能夠有效的落實這個政策,那么市場上主要是自住性需求。自住性需求在三五年內是常數,投資性需求則是個無法估計的量。當市場上以自住性需求為主的時候,房價就很難被推高。即使偶爾推上去了,也難以持續。因為如果把過去的需求集中到今年釋放,明年的需求就沒了。
因此,在政策不變,加上我們的自住性需求是一定量的情況下,房價不具備快速上漲條件,關鍵是我們能否真正把控制投機投資需求的政策落實到位。
有一段時間我們一直在提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建設不在房地產市場本身,而在房地產市場之外。比如說財稅制度能否優化和完善,讓地方財政擺脫對土地收入的依賴。如果完善了財稅制度,地方政府不依靠土地財政了,土地價格不再推高了,也有利于房價穩定。另外,金融體制改革能不能順利進行,多一點投資渠道,讓老百姓別把錢都投在房地產上。把這個需求解決了,房地產投資性需求的壓力就會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