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4個月后,新股發行終于迎來了首例個人報價案例。9月5日,陳學東、徐倩兩位自然人率先參與新股美盛文化報價,成為首批嘗鮮新股詢價的自然人。
個人參與新股詢價,這是今年IPO制度改革的成果之一。針對IPO詢價所暴露出來的諸多問題,尤其是IPO詢價并沒有反映出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意愿,把廣大中小投資者撇到一邊去的問題,今年4月28日證監會最終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擴大詢價對象范圍。除了有關辦法規定的7類機構外,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至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主承銷商應當制訂推薦的原則和標準、內部決定程序并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發行人、發行人股東和中介機構不得利用關聯關系或其他關系向推薦的個人投資者輸送利益,或勸誘推薦的個人投資者抬高發行價格。
雖然證監會對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做法還是遭到不少業內人士的質疑。在網下詢價淪為一種交易,淪為發行人、保薦機構與詢價機構之間的一種討價還價、一種操縱的情況下。引入個人投資者參與詢價只不過是一塊遮羞布而已。絲毫不能改變機構投資者說了算的結局。實際上,個人投資者參與詢價只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在IPO新政發布4個月之后才有了首例個人投資者參與詢價案例,之前發行的諸多公司都沒有個人詢價,這本身就說明了這一點。而這一次美盛文化報價也只有兩位自然人參加,遠少于規定的5至10名自然人的定員。這對于新股詢價顯然不會帶來任何的影響。個人投資者參與新股詢價無非就是聾子的耳朵做個擺設罷了。也正因如此,即便有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新股詢價配售,這也并不代表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實在不是幾個個人投資者可以代表的。而且在利益問題上,根本就不存在誰代表誰的問題。所謂個人詢價實在只是一種做秀。
而陳學東、徐倩兩位自然人參與新股美盛文化報價,則進一步表明廣大的中小投資者“被代表”了。陳學東、徐倩兩位自然人雖然是以個人投資者的面目出現的,但其顯然不是中小投資者,二人用于詢價的資金都在億元之上。如陳學東對美盛文化給予了兩檔申報價格,第一檔報價為20.58元/股,對應擬申購股份數為428萬股;第二檔報價為19.08元,擬申購股份數為535萬股。徐倩則只給出一檔報價,申報價格為15.11元,對應擬申購股份達1177萬股。按各自的報價與對應的申購股份數計算,對應的資金將分別達到1.9億元和1.78億元。這顯然不是普通的中小投資者所能申報的。
實際上,在上述兩位自然人中,陳學東確實不是普通的投資者。來自投行人士的消息稱,陳學東一直活躍于股票市場,不僅樂于參與定向增發,在二級市場也屢現十大流通股東之列,以陳學東為名的個人投資者,在最新披露的半年報中已出現在蘇州固锝、聯信永益、智云股份、天晟新材4只股票中,簡單以6月30日收盤價乘以其持股數計算,其市值就高達9221.52萬元。至于另一位投資者徐倩則無任何信息。
能夠動用億計的資金參與網下詢價,這是廣大中小投資者所不可觸及的。雖然9月11日的媒體稱,個人參與新股詢價無統一資金門檻,但為方便投資者申購,承銷商將網下發行股份分成幾等份,每一等份對應一個配號,承銷商在確定個人投資者參與新股詢價資金門檻時,考慮最多的就是一個配號所需資金量。而一個配號對應的股份所需資金量通常被確定為1500萬元~2000萬元。而這個門檻同樣不是廣大中小投資者所能達到的。既然最廣大的中小投資者根本就達不到網下詢價的門檻要求,僅僅只是極少數超級大戶玩耍的個人詢價秀還有必要進行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