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從啟動以來,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目前的改革仍然處于起步階段,已經出臺的措施具有明顯的應急性或過渡性,難以從制度上解決民間融資長期發展的問題。 從根源上講,民間融資的很多問題都是制度性問題,根據歷次改革的經驗分析,缺乏制度保障的改革很難獲得長期效益。 另一方面,就中國金融體系的特點看,在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背景下,民間融資不應在改革中被消滅,而應通過科學的制度安排進一步規范和發展。這一方向與國際社會正在熱議的第三次工業革命的特點也是吻合的,即更加注重個性化的生產和服務。按照這個方向,溫州金融改革下一步突破的重點在于建立規范和促進民間融資發展長效機制,實現民間融資制度的創新。 根據國務院確定的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12項重點任務,溫州金融綜合改革應當在以下方面盡快取得實質性突破: 一是探索如何確立相應的法律規范體系。中國的民間融資既是個傳統問題,也是制度性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合理或不完善造成的。因此,應當構建一個什么樣的規范和促進民間融資發展的規則體系,是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應當通過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探索逐步確定下來。 二是對于民間融資的核心問題,包括利率、借貸主體、監管、危機應對等,應當盡快出臺有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甚至正式的法律文件,構建初步的正式制度框架,為民間融資提供明確的預期和引導,形成規范、公平、有序的民間融資秩序。 三是對于現行不符合民間融資發展的制度,應當通過金融綜合改革逐步修正和完善。實現三個方面的制度創新雖然是基本方向,但仍然存在不可忽視的障礙,如溫州本身沒有立法權,對于民間融資的發展定位、規范的理念與方向,以及利率、借貸方式、合法與非法的標準、罪與非罪的標準等問題,理論上存在很大爭議,現有法律規則體系比較混亂甚至存在沖突,民間融資與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關系還不夠明確。這些問題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進程和效果。 針對民間融資制度創新面臨的障礙,溫州綜合金融綜合改革形成突破的總體思路應當是:總結現有經驗,抓住重點問題,探索難點問題,不斷深化制度創新: 首先,溫州應當通過先行先試,盡快研究和出臺地方性規范性文件甚至地方法規或規章,在全國率先構建規范和促進民間融資發展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為全國解決民間融資面臨的難題提供經驗和指導。 其次,在制度創新中,應當確定規范民間融資的重點和邊界。究竟對民間融資的哪些行為或者哪些方面進行規范,是制度創新的著力點。根據民間融資及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應當采用重點規范和激勵的路徑,選擇利率、主體、方式、監管、危機應對等重點領域加以規范,形成法律規制的基本框架。 最后,在民間融資制度的創新中,必須處理好以下矛盾: 一是市場化與國家適度干預的矛盾,即國家在多大范圍內規范民間借貸是最恰當的,需要認真與科學的研究。這個問題實際上涉及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二是自然演進與建構的矛盾,即應當在多大程度上尊重民間融資的自發性、隱弊性、高風險性等特點,又在多大依靠制度安排積極規范其活動,同樣是解決民間融資問題的一個難點。 三是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矛盾。在處理這一矛盾時,既要強調民間資本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發展,但也不能過多限制其在金融市場逐利的自由。 四是監管、服務與激勵相結合。在解決這一矛盾時,如何通過激勵手段如稅收、保密、信息披露的限制、債權人權利保護、個人破產、融資渠道等,使民間資自愿進入法律制度的控制。 五是法律體系內的矛盾。目前存在的許多法律文件對民間融資的規定已經明顯落后于發展的需要,應當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逐步改革現有的制度壓制,積累改革的經驗,為從國家層面改革現有法律制度奠定基礎。通過上述制度創新,不僅可以鞏固已經取得的成果,還可以推動改革的深化。這應當是溫州金融綜合改革下一步的基礎出發點和突破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