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空姐發表微博稱,其所在航班由于天氣原因延誤,乘客為泄憤把三杯開水潑在了她的身上。 因飛機延誤導致乘客與航空公司發生沖突的事件,此前也已經聽聞過了不少次,比如昆明機場航班延誤乘客堵跑道搶飛機;比如廣州機場兩乘客不滿航班延誤打工作人員;比如因航班延誤引發賠償糾紛遲遲不能解決,乘客拒絕登機,一航班“甩客”起飛將乘客棄而不問……就在我們見多不怪,對此類矛盾沖突有些木然視之時,這潑來的“三杯開水”讓習慣于憐香惜玉的人們有些激動起來:這位乘客也太沒素質了,如此暴力維權實在不應該! 開水潑人,很可能造成人身傷害,雖然這位空姐躲過了一劫,但是這事回想起來還真后怕。不過,就在我們為此事驚出一身冷汗之時,我們的航空業大佬們是否也被這三杯開水潑醒呢? 其實,防止飛機延誤后乘客與航空公司發生沖突并非難事,有章可循,準章辦事,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據查,2010年,中航協下發過《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范(試行)》,其中說到:飛機延誤4-8小時(含8小時),航空公司需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延誤8小時以上則要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可惜的是,這一規范并非強制執行,其執行效果可想而知。該規范還稱:如果是天氣原因,則屬于不可抗力,各家航空公司對旅客均不予補償。而當我們來比較一下國外航空公司的補償規定,就會發現我們的處理在人性化方面要遜色許多,比如歐盟規定,飛機延誤3小時以上旅客最高可獲賠600歐元;新加坡航空公司為航班延誤的乘客提供五星級酒店并改簽頭等艙。 顯然,我們的航空服務水準在處理飛機延誤這一環節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航空公司首先可以做的,是把“延誤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們會盡一切努力以減少延誤”,以及“飛機推遲起飛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對乘客安全的負責”等等這些理念告訴旅客,讓旅客對“坐飛機會延誤”有個心理預期;其次就是盡快在全行業制定和推行飛機延誤處理規范,讓全民知曉,讓雙方明確彼此的權利和義務,而且必須是一個強制性的行業規范、服務標準,各航空公司可以為了競爭而推出各自不同的服務,但服務底線是這一規章。 “三杯開水”潑人,警示航空服務需要加快變革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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