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理財市場格局是“三個巨人”加“一個小矮人”。信托、銀行理財、基金、券商資管各自占據一片江山,與前三家相比券商資管規模明顯較小。 券商資管分為三類,分別是定向資產管理業務、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其中,集合資產管理業務依據股票投資比例是否可超過20%,又分為非限定性和限定性。 券商資管起步較早。2003年,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確立了券商資管業務的合規性;2008年,證監會下發《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同年又下發《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規范了券商資管業務的發展。 盡管起步較早,且監管環境較為寬松,但券商資管發展速度卻很慢。由于發行規模小,券商資管在理財市場一直較為弱勢。據統計,券商資管業務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度發行量分別為11款、7款和22款,其中2007年三季度股市暴跌之前有過一段繁榮期,但隨后又陷入沉寂。2009年國內理財市場大發展為券商資管提供了契機,同時銀監會加強對銀行理財的整頓為券商資管提供了空間,發行量有所提升。2011年其發行量達到高峰,全年共發行108款。相比而言,與其同期產生的銀行理財業務,2011年底的規模已經超過3萬億元。 相比其他理財產品,券商資管具有其獨特優勢:一是可參與股市一、二級市場;二是投資比例限制較少,其中非限定性集合資管計劃由合同約定,自由度更大。此外,券商本身在股市的專業優勢也是券商資管的一大軟實力。正因為如此,股市運行較好時,券商資管發行量也會增多。 然而,券商資管的劣勢也很明顯,表現最為突出的在于:首先,投資門檻較高。限定性產品的最低限額是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的最低限額是10萬元,這與銀行理財的投資門檻相當,但是從產品安全性和客戶認同度而言,券商資管又遠不及銀行理財。基金的投資門檻為1000元,大大低于券商資管。 其次,流動性較差。券商資管產品成立之后有一個封閉期,長則1年,短則3個月,封閉期過后定期開放,客戶如果贖回,資金到賬時間大約需要5天至7天。相對而言,開放式基金隨時可申購,封閉式基金可在二級市場轉讓,流動性優于券商資管;銀行理財有大量的短期限品種,可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 最后,銷售渠道較弱。盡管券商也有營業廳,但銷售人員、渠道網點和客戶群的規模遠小于商業銀行,因此銷售在一定程度上需依賴商業銀行。 除此之外,近年來券商資管發展緩慢的另一個因素在于,券商對資管業務的重視程度不足。不同于商業銀行,攬儲壓力迫使銀行必須發展理財業務,而對于券商而言資管只是三大業務之一,經紀和投行業務更重于資管業務,因此券商在資管業務內部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資源配備等方面落后于其他兩大業務。 近期,證監會已將券商資管新政提上日程,諸多制約券商資管發展的制度性因素都有可能被納入改革的范疇,包括將資管產品發行方式由目前的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提高發行效率、擴大不同類型資管項目的投資范圍等。 盡管這些新政尚處于醞釀期,但是業內機構對其期望較高,部分券商暫停了資管項目申報,以等待新政出臺,導致6、7月份券商資管項目發行量減少。相信隨著相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券商資管也將迎來新一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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