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雖然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但其重心就是初次分配領域,應當著力解決資本和勞動之間分配關系失衡的問題。當前,初次分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政府和資本所得持續升高,而勞動所得持續下降。初次分配除了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場主體之間的分配關系外,更重要的是應當平衡資本和勞動之間的分配關系,避免出現利潤侵蝕工資之下勞動者干得多、掙得少的局面長期困擾社會。從某種意義上講,初次分配改革的核心目標就是勞動關系雙方利益關系的平衡。 目前在初次分配中資本分得多、勞動分得少的局面,除了與我國勞動力市場長期供大于求有關外,更與“平等協商確定”在實踐中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直接相關。在力量對比上,由于勞動者長期處于弱勢,處于天然失衡狀態的勞動關系雙方若要實現平等協商,科學合理確定勞動者收入水平,必須由工會這一團體代表勞動者通過開展集體談判與資本進行博弈,從而保證勞動者在企業內部自主分配上有足夠的話語權。從歷史的維度看,不論是美國的羅斯福新政,還是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無一例外都伴隨著工會組織力量的日漸強大,從而以團體的力量來保障勞動者在初次分配過程中的話語權。 如果沒有工會通過開展集體談判來平衡勞動關系雙方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很多看似有效的政策措施都會面臨跑偏的結果。比如,初次分配涉及政府、企業和個人三個主體以及政府與市場的分配關系、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政府固然需要通過減稅等措施向市場讓利,但這并不等于政府讓利,普通勞動者就能夠直接受益,如果勞動者缺乏足夠的話語權,政府向市場讓利的結果就可能被資本擁有者獨享,企業內部的利益分配關系將進一步失衡,收入分配結構只會更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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