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危機舉世關注。一是歐債危機,一是可持續發展危機。最近,二十國集團峰會關注歐債危機,“里約+20”峰會關注可持續發展危機。兩種危機有區別也有聯系,而破解兩種危機,都是“行動比宣言重要”,心動不如行動。 6月20日至22日,“里約+20”峰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這是繼1992年、2002年后,可持續發展領域舉行的又一次大規模、高級別的峰會。當下全球政治、經濟版圖已發生變化,危機重創后的世界經濟復蘇步履維艱,加劇了各國解決國內問題的難度;如何開辟通向未來的可持續發展之路,迫切需要新的視角。在如此背景下各國首腦第三次規劃世界的又一個十年,讓本次峰會承擔了前兩次所沒有的重任。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首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綜觀全球,如何可持續發展,已經成為共識和優先議程,鑲嵌進各國的經濟和國家安全利益之中。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要在21世紀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新秩序,必須優化全球經濟的治理模式,更要平衡、辯證、全局性地看待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這條必由之路既有關鍵,也有基礎。 切實遵守“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關鍵。這是在20年前的里約峰會上達成的,但國際社會做出的承諾并沒完全實現,特別是發達國家應展現更多誠意,給不發達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更多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同時,還應采取切實行動,償還環境污染的歷史舊賬。 優化經濟發展模式是基礎。美歐發達國家受2008年金融危機、歐洲債務危機的雙重打擊,至今仍深陷泥沼。在全球經濟下行風險增大的背景下,低增長、高赤字、金融系統風險、失業率高企、社會環境持續惡化、民粹主義傾向加劇等,讓發達國家紛紛求助于保護主義。事實上,全球金融危機及歐債危機,都不約而同地暴露出發達國家金融監管的缺失,寅吃卯糧的透支消費方式,都恰恰是發展上的最不可持續。 當新興的發展中國家在為阻止歐債危機蔓延而慷慨解囊,一些發達國家卻表面說一套,背地里做一套,要強行征收碳稅,在“技術發展與轉讓”方面口惠而實不至,甚至干脆否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企圖對發展中國家抽筋拔骨,設置障礙。 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爭取可持續發展領域做出了大量努力。溫家寶總理在“最不發達國家與里約+20”高級別邊會上發表講話說,盡管中國也是發展中國家,有大量貧困人口,但我們向最不發達國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資金支持和技術援助。中國以其行動為世界的平衡包容性發展交上了自己的答卷。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指出,可持續發展是當前全球的優先任務之一。“里約+20”大會給了世界建立一個新的發展模式,帶領世界真正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機會。展望未來,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全球新秩序,是恢復經濟穩定和增長的保證。反之,可持續發展就是鏡中月水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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