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政府昨天出臺文件,對城區的廉租住房配租、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供應三項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尤以對低收入人群認定標準的放寬引人側目。文件規定,市區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從1200元調整到1380元;市區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從1700元調整到1900元。這一政策的變化引起廣泛關注。 去年以來,隨著國家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的全面鋪開,各地通過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融資平臺,地方政府債中切分一塊,引入社保基金等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各級財政還設立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從各地情況看,交付任務已無懸念,但新的問題出現了,怎么把鑰匙交出去。 來自南京市的消息稱,全市1.1萬套公租房,最近已交付的有6000套,但幾經動員,目前提出申請的只有300人。為什么只有這么少的申請?根據《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須滿足3個條件:具有南京市市區常住戶口滿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人均住房面積小于15平方米。南京市民政部門的統計,全市約有1.7萬戶這樣的家庭。但保障房建設與舊城改造是兩張皮,相當一部分已經通過拆遷完成,而公租房目前交通配套不夠,太遠,許多人寧可蝸居主城區,或者雖然是低收入家庭,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700元,大量的人不符合條件。 南京市公租房的保障對象除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有新就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原定的面向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這兩類人群的申請工作暫時還沒有展開,導致6000套的供應量與300套的需求量的巨大落差。有效需求不多,建成的房子大量成為無效供應而空關。 這一問題不是個別現象,在多個城市對保障房開工率和建設進度的檢查中發現,有些市縣的保障房距離主城區太遠,許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積極性不高,蘇中某地的保障房建在離主城區30里外的地方,歷史上這里就叫“三十里鋪”,房子建設成了,沒人愿意從城里搬過來。因為低收入者在城里的房子雖然小,但可以擺個小攤、開個小店討生計,你讓他到雞不拉屎的“三十里鋪”,他怎么過日子呢? 這種情況還不是個別現象,房子是建了,使用率不高,造成很大的閑置和浪費。怎么解決,應該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制訂切合實際的保障房門檻,并適時進行動態調整。現在物價這么高,以千把塊錢的家庭人均收入作為門檻,把絕大多數低收入人群排斥在外,結果狗惡酒酸。新加坡人八成住的是公房,如果用過于苛刻的收入標準做攔路虎,那是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蘇州市從7月1日起調整蘇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標準、公租房配租范圍以及購房補貼等6項內容。這說明,有些地方已經認識到這一問題,為不讓房子閑置和浪費,已經對舊的政策進行調整。其實,這不是個別地方的問題。下面應該還會有更多的城市采取相關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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