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高層、學界曾一再預估,今年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很復雜,我們面對的局面很棘手,但從實情看,全球經濟復蘇的復雜性、艱巨性還是遠遠超出我們的預料。看今年前四個月我國的宏觀數據,需求乏力,經濟總體偏冷跡象顯著。狼,可能真的來了。經濟發展高歌猛進的時光漸漸遠去了,困難期恐怕不會短暫。為盡快實現“穩增長”、爭取“軟著陸”,求得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未來,筆者以為,宏觀調控應著重實現從側重需求管理逐步向供給管理、從過多倚重貨幣政策逐步向更多采取財政政策、從管理國內市場逐步向管理國際市場這樣三個轉變。 當前中國經濟所面臨的各種難題,除了總需求的快速膨脹,總供給遭受沖擊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方面,即由于勞動力、能源資源、利率和環境等在內的各種要素價格的上漲,引發了成本上升壓力,進而導致生產者生產意愿的下降,形成供給端的沖擊。在此背景下,需求層面的政策效果就較為有限,中長期決策框架因此很有必要從需求管理逐步向供給管理轉變。這意味著通過加快推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有效抑制通脹以及管理通脹預期,盡快將房地產調控政策重心轉向強化供給管理上來,以此實現經濟增長動力的真正轉變。 當下,推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各項體制改革可說是蓄勢待發,以筆者之見,可重點推進財稅制度、金融體制、行業準入壟斷與城鄉戶籍界限、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五個方面的改革。 為促進技術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刺激企業的內生增長動力,提升競爭力,適當調整稅收標準,給予中小企業適度的稅收減免優惠,提高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稅收起征點已是很急迫的改革了。另外,還應繼續推動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推動服務行業的營改增。 在推動金融體制改革方面,利率市場化、多層次金融市場建設和金融市場準入主體多元化當是最緊要的內容,以支持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優化資金配置效率,促進和服務實體經濟結構轉型。還可特別針對中小企業推動債券創新,發行集合債等直接融資方式,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為從根本上破解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現象,有賴于有效抑制通脹以及管理通脹預期,從生產和供應這一端建立長效機制,包括大力改善農業生產的基礎條件,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等。另一方面,物價將繼續回落,正是推動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有利時機,可考慮抓緊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雖然短期可能推動價格總水平上漲,但中長期來看這將提升企業在資源品領域的生產和投資積極性,刺激供給,從而抑制中長期企業上游原材料成本的上升,而且也將倒逼下游企業升級轉型。 過度依賴以遏制投機和投資性需求為導向的需求調控政策,效力有限且不可持續。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重心應落在建立多層次的城鎮居民住房供給體系上,適當的切入點首先應當是以土地手段增加供應、滿足保障,有效促使房地產價格盡快合理回歸。 為適應調控重心偏向供給管理,財政政策理應發揮更大的作用。過去幾年的調控實踐證明,過于緊縮的貨幣政策固然能奏效,但也不可避免地會傷及實體經濟,因而常使決策當局面臨“兩難”。而財政政策強調“有保有壓”、“有扶有控”,不僅能調控總量,而且在結構優化和抑制通脹上也能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貨幣政策面臨兩難困境、操作空間日益狹窄之時,財政政策有條件也有必要更趨積極,充分發揮其在促進經濟增長、調整經濟結構、防止物價反彈方面的作用。 具體而言,其一,財政支出要更加強調優化支出結構,重點投向前期重大投資項目的后續建設,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加大在教育、就業、社會保障、保障房建設、公共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等民生方面的支出,確保“三農”、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西部開發、自主創新等領域的財政投入。其二,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逐步降低宏觀稅負,增強微觀主體的經濟活力和競爭力。為穩定增長、促進就業和結構轉型,出臺針對小微企業、節能減排、研發創新、生產性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推進服務和運輸行業營業稅轉增值稅。通過降低稅負支持私人部門消費和投資需求,既有一定的逆周期擴張作用,又有利于長期結構調整。其三,在抑制通脹的供給方面精準著力,通過投資、稅收、補貼、獎勵等手段調節短期供給,從而使其價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這樣的財政政策針對性很強,較少受到外部經濟的影響,政策扭曲效果較小。 至于從管理國內市場逐步向管理國際市場,首先當然是鼓勵更多企業到海外投資,通過獲得更多的海外資源勘探權和開發權,建立穩定的海外能源、資源供應基地,保證大宗商品的安全供應,以打破跨國公司對供應和價格的雙重壟斷。例如,可與巴西展開更深入的大豆貿易合作,嘗試在巴西建立大豆海外供應基地;也可與有色金屬資源豐富的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建立經濟貿易合作區,或通過投資、風險勘探及技術合作與創新等方式增加海外有色金屬礦產資源供應;積極鼓勵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海外金融市場上以控股或參股方式投資資源類上市企業。在海外收購資源時,可考慮建立財團式的投資團體,減少交易風險,提高成功幾率。 鑒于能源資源市場穩定的重要性,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在現有的二十國集團(G20)框架下,設法建立起一種有助于穩定能源、資源市場的全球治理機制。其目標是:制定公正、合理、有約束力的國際規則,形成能源資源市場的信息通報、價格協調、金融監管、安全應急、合理消費以及自由開放的貿易投資機制,使全球能源資源市場更加安全、穩定、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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