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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5 作者:潘正彥(上海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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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銀行壟斷已成為一種共識,這可能是中國銀行業加入WTO后面臨的最大挑戰。銀行業一次更大規模、戰略性的改革似已不可避免,但只有運用市場化手段推進金融改革,才能真正打破銀行壟斷。 最近,關于銀行業壟斷問題的討論已經從輿論、理論界擴展到官方,并落實到實際政策措施上。3月末,國務院批準成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目前,打破銀行壟斷,中央政府也已統一思想。這可能是中國銀行業自加入WTO后面臨的最大挑戰。銀行業一次更大規模、戰略性的改革似已不可避免。筆者認為,只有運用市場化手段推進金融改革,才能真正地打破銀行壟斷。 首先,要用市場化手段改變目前中國金融業的競爭格局,打破銀行業在金融業中的壟斷地位。 事實上,銀行壟斷首先是銀行業在金融業中的壟斷。經過經濟和金融改革近30年,銀行業在金融業中的壟斷地位幾乎改變不大。如果以社會融資規模為例,銀行貸款所占市場份額高達50%以上,銀行系統所占市場份額更是高達85%以上。銀行業在金融業中的壟斷地位,實質就是現有中國銀行制度安排的非市場性和壟斷性。現有中國的銀行制度完全脫胎于計劃經濟,銀行業在整個金融業的市場地位并不是來自于市場競爭,其規模之巨并非由規模收益長期累積轉化而來。 銀行業的壟斷性還指中國銀行業一直依賴特殊的制度安排獲得制度紅利,從而在與其他非銀行業的競爭中占得先機,銀行業幾乎成了中國金融業的代名詞。顯然,要打破銀行壟斷,實質就是要改革現有的金融制度安排,改變中國金融業的競爭格局。 一是通過擴大金融業的市場準入,增強金融業市場的競爭力量。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的重要目的是建立一個合理、多元化而非銀行業“一業獨大”的金融體系,其中包括讓民營金融真正進入金融體系。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不僅增強了金融業的多元市場力量,也擴大了金融業的市場容量,相對降低銀行業在金融業的市場份額,也有助于相對削弱銀行業的壟斷地位。 二是通過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多元化來增強金融業的市場競爭。銀行業為何一直在中國金融業中占據獨特地位難以動搖,原因之一是金融市場的不發達和金融產品仍較匱乏。一方面,人們不斷抱怨銀行多收費亂收費;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把好不容易節約下來的辛苦錢源源不斷地存入銀行。這反映了當前老百姓缺乏高效安全的投資途徑和方式。化解這種矛盾,就需要擴大金融市場容量以及發展金融產品多元化,讓投資選擇的余地更多、讓融資渠道和方式也更多。 其次,要打破銀行壟斷,就是要改變市場競爭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利率非市場化或曰銀行資金價格機制的人為控制,是中國銀行業的另一個特殊性制度安排。也就是說,銀行的資金價格是由制度“權威”而不是市場決定的,價格(利率)機制對資金供求雙方(銀行與企業)均不起決定性作用,銀企雙方的選擇帶有“尋租”性質的非市場性行為,由此也導致了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無租可尋”。 這樣,就形成了中國金融業的又一矛盾現象:一方面,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只能依靠高利貸或地下金融等高利息和高風險的方式進行融資,所承受的資金利率要高于社會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在特殊市場價格機制的保護下,大小銀行都能享受著事實上的規則和政策紅利,獲得通脹稅的“實惠”,即負利率。這樣的銀行資金價格形成機制有利于銀行業,也直接導致銀行業的壟斷利潤和在金融業中的事實壟斷。 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社會資源分配方式的關鍵就是改變現有的市場規則,否則就難以建立金融業競爭的公平和合理,也難以真正打破銀行壟斷。從目前來看,現在比較可行的嘗試是可以利用金融綜合改革試驗機會,推行中小銀行的利率市場化試點。由于中小銀行具有地域優勢,利率市場化可以促進中小銀行的競爭優勢,同時也可以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中小企業寧愿在提高融資成本后在市場經濟中競爭生存,也不肯被資金問題卡死。應該說,利率市場化是促進中小銀行發展制度安排的重要基礎之一。 總之,應該用市場化手段,也只有依靠并采取市場手段,才能真正打破銀行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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