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資由1280元上調至1450元。官方就此所作說明著重強調了兩條:這是本市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第19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去年上調額度是160元,今年上調額度是170元。
此外,上海最低工資指員工“最低的到手凈收入”,不包括需要從員工工資單上扣除的社保費用和公積金。多個省區的最低工資看上去與上海差距很小,但其中往往包含員工的社保和公積金,一旦扣除后,實際“凈收入”就會明顯縮水一截。所以,靜態地看,這應是上海最低工資制度的一個亮點。
動態看,本市2010年最低工資增幅為17%,2011年為14%,今年為13%。已是連續三年兩位數增長。這同時也說明,上海通過上調最低工資來穩定和吸引低端勞動力的代價越來越“大”,可操作空間在連年“變小”。
用工單位的人事主管都特苦惱,僅憑最低工資雇不到合同制員工,哪怕是最低端的制造業和最傳統的服務業都如此。舉個例子,本市餐飲行業,按今年開春后的行情,起點工資(凈到手)至少1800元,包吃包住,外加“桌頭提成”、年節費用、正常福利、正當獎金以及為員工繳納社保基金等,雇傭一名餐館服務員,沒有3500元左右的綜合雇工成本肯定搞不定。
此外,在最低工資之外,今年本市低端制造業和傳統服務業還要增加兩項剛性的雇工支出:
其一、外來農民工之前只參加“綜合保險”,今年起必須與本市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對接,雇工企業也得為外來農民工繳納“四險一金”,且繳納標準也相同。這一強制并軌舉措對消除“社保不公”、維護外來農民工合法權益當然是必需的,但客觀上增加了企業雇工成本。經本市有關方面測算,“四險一金”所新增的“保費成本”大體是先前“綜合保險”成本的1倍左右。
其二、在整治勞務派遣泛濫方面,上海要在三年內規范勞務派遣,將之轉為勞動合同制用工。派遣工與合同工的最大區別,一是同工不同酬,再是“同工不同險(社會保險)”,因而,列入今年“轉正”計劃的企業,雇工成本也得放大。此項“轉正”正在推進當中。前天,在普陀區總工會見證下,全球三大零售商之一的樂購與其3萬名中國職工簽下首份集體勞動合同,樂購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不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法條”已被寫入其中。
最低工資受惠對象是特定的,但事實上,它與2300萬上海常住人口的切身利益皆有關。別的不說,傳統服務行業雇工成本的增加,就與每家每戶的生活成本聯系在一起。
若改用經濟學的學理作分析,最低工資是一座城市經濟結構、產業能級和勞動生產率的綜合反映。勞動生產率越低,最低工資自然就低,單位GDP所含稅收也低。反之亦然。所以,一旦從最低工資牽涉到稅收,也就牽涉到了公共服務和基本社會福利的問題----如是,一個與所有上海人有直接利益關聯的話題立即變得清晰、迫切:那就是,上海必須痛下狠心加快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