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飽受“郭美美事件”的輿論困擾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近來屢屢以開明之舉示人,先是紅會新任負責人主動與媒體溝通,后是紅會表示要在體制機制、人事制度、品牌管理、能力建設四個方面進行改革,直到昨天在自己的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開了援外物資供應站站長等四個公開選拔職位的任用人選。 紅會的這一系列舉動是試圖改變自己的形象,但從實際情況看,要得到民眾的全部理解,仍需努力。而這次公選名單公布,仍給公眾心里留下疑問。 原因是,這次公開選拔的紅會援外物資供應站站長、辦公室副主任、人事處處長、信息網絡處處長等關鍵崗位,在四位被公示的人選中,有一位是政府官員,另三位是國企享受“公務員”待遇的公職人員,特別引起人們注意的是,擬任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人事處處長的人選,是一位區委常委兼副區長。這未免讓人對紅會下一步改革產生疑慮,要引進專業化、職業化的人才到這個中國最大的慈善機構工作,通過民間人士或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的人才引進,來監督紅會的公開、透明運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為什么紅會人事制度改革突破不大?顯然與紅會目前的體制機制有關。實際上,早在2001年與各部委一起公布的國家“三定”方案里,紅會就在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面享受了“類公務員”的待遇。由于在工資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與一般公務員沒什么區別,才吸引了是次紅會報名參加公選的人員趨之若鶩。 這次對外公選,按照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進行。這樣的標準能不能讓紅會引入一批專業化、職業化的人才?畢竟黨政干部的工作標準、業務特征、決策模式、考核指標,是與社團和民間組織有著很大區別的。 我們理解在現時狀態下紅會需要改革、希望改變社會形象的迫切心情,但這一事關紅會今后生存發展的人事制度改革,除了要向國內的民間組織打開大門外,也要向國際化社會救助團體打開人才引進的窗子,從而真正把紅會從“類公務員”的機構設置里擺脫出來,從這個意義上說,此次向社會的公選,首先應該主動面向更多關心公益的優秀社會人士。 紅會公選擺脫習慣的官員依賴路徑的另一好處是,如果從民間或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引進有公道、懂專業的人士加入,不但能帶領更多志愿者進行慈善和公益活動,也必將能在心理上舒緩和稀釋公眾在前一段對紅會的負面看法。這比紅會自己的申辯、公關、品牌宣傳要有更好的說服力,而用專業化、職業化人才充實紅會隊伍,也能以清新的辦事作風與公眾進行自如的溝通。 紅會新任負責人有一句“現在不是我們想不想變,而是社會要求我們變”。既然要變,就不能單方面從內部人員調配變,從內設機構的輪崗變,而應借助外部的力量進行脫胎換骨式的變化,讓紅會變得讓公眾更放心、更信任、更規范的社會救助團體。惟如此,這個我國最大的人道組織才能獲得民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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