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來,有關歸真堂“活熊取膽”的爭議,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早在幾年前就有媒體對歸真堂大加撻伐,但至今仍然是一場“口水戰”,道理糾纏不清。對于歸真堂事件,只有法律的歸法律,人道的歸人道,才能從爭論的云遮霧罩中理清脈絡。 從法律上分析,要說歸真堂“活熊取膽”違法,并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是,歸真堂活取熊膽不涉及獵捕和殺害,并不違反這一規定。并且《野生動物保護法》也沒有關于禁止虐待動物規定《民法通則“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原則、公司法關于股票上市的規定以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定,也沒有明確禁止虐待動物。所以,歸真堂“活熊取膽”生產與上市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但是,歸真堂生產含有熊膽粉的產品作為保健品賣,存在法律上的問題。因為,根據《衛生部關于不再審批以熊膽粉和肌酸為原料生產的保健食品的通告》的規定,衛生部2001年起不再審批作為保健品的熊膽粉,從這個規則出臺開始,熊膽粉的原料不可以再用于任何保健食品。而且,該規定出臺前,衛生部只審批過兩種含熊膽粉的保健品,都不是歸真堂生產的。但是,歸真堂以保健養生為加盟定位,銷售熊膽茶等含熊膽粉的保健品,這種行為違反了衛生部的相關規定。 所以,從法律角度上講,人們不能阻攔歸真堂“活熊取膽”生產,也無權阻攔歸真堂的產品流通。但是,向衛生行政執法部門舉報,要求他們進行查處。 人道的角度上講,反對“活熊取膽”的人士有權號召大家關注歸真堂“活熊取膽”事件,有權號召大家不選擇使用歸真堂含有熊膽粉的產品。從人道角度談,反對人士還有一個領域大有作為,那就是呼吁反虐待動物立法,推進保護動物福利的法律出臺。目前,歸真堂“活熊取膽”雖然為現行法律所不禁止,但并不意味著這種狀況應當繼續存在。 只有法律的歸法律、人道的歸人道,我們才能進退有據,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市場經濟自由與促進人類文明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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