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民間借貸糾紛,浙江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董順生已于2月3日下午被刑拘,溫州立人集團民間借貸案也正式進入司法程序。
立人集團危機并非爆發于今日。
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向社會公告表示無力償還債務。11月5日,立人集團公布資產重組的三種方案:一,債轉股,債權人債務轉成旗下上海意邦置業有限公司、內蒙古鄂爾多斯煤礦股權;二,分期償還,債務分5年償還,每年償還本金的20%,最后一年償還本金、利息,利率以銀行貸款同期基準利率計;若到期后仍不能按時還款,將拍賣資產償還;三,認購旗下子公司江蘇盱眙佰泰置業有限公司的待建房產。但今年2月3日立人集團董事長被刑拘,表明該集團的債務與資產重組未能成功。
“立人模式”是注定會爆發危機的企業發展模式。
此類企業的金融建立在高息借貸的基礎上,無法經受政策與經濟周期的風吹草動。立人在民間高息攬儲已有十幾年時間,借款數額龐大。此前,立人集團一位負責人曾透露,其涉民間借貸數十億。溫州市泰順縣官方則表示,目前該案所涉民間借貸數額尚在統計,涉及人數也尚未明確。但毫無疑問,以年息50%左右的資金借款十幾年,經過數次經濟周期與宏觀調控的洗禮而能支撐至今,更像是一個奇跡。我們不能指望一個正常社會中,經濟奇跡能夠長期存在。
立人應對危機的辦法是以越來越龐大的高息融資,通過產業多元化尋找可能出現的暴利機會。事發前,該公司旗下已有學校、公司等共計36家,分布在內蒙古、江蘇等全國各地,而經營范圍也涉及教育類投資與建設、房地產開發、礦業投資等。
很明顯,該企業已經偏離正常的軌道,更像一家賭徒掌控的公司。當致命打擊同時到來時,立人集團即轟然倒塌。
立人集團某負責人曾詳解危機發生的三個原因。
其一,從緊的宏觀調控政策,使該公司許多房地產項目出現賣不動的狀況,資金無法回籠。其二,該公司在內蒙古鄂爾多斯等地投資的煤礦產業,由于當年新出的“限產”政策,無法取得預期的客觀回報。其三,這位負責人認為,“老百姓的錢也緊了,整個十月份都借不到錢了”。
概括而言,上述三個原因,分別是地根收緊、資源價格下降、銀根收緊。三重打擊同時到來,以高息資金維持多元發展的企業斷無生存空間。
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值得同情。在長期借貸生涯中他能夠維持信用,據傳他曾自殺兩次未能成功。董順生在危機發生時曾表示:“我真想跪在泰順父老鄉親的面前,發自肺腑真誠地說一句,我愛泰順人民,再給我一次機會,把錢賺回來,還給大家!”“我愛我的育才,我愛我的學生,我愛我的老師!”這些話雖說是情急之下的自辯之言,但相信這位以校為家、有國外身份卻沒有一走了之的企業家,說的并不全是假話、讕言。
需要追問的是,作為當地最大的企業、高息融資十幾年而能平安無事,有沒有地方政府為了維持當地經濟發展推波助瀾的原因?如果董順生體現出了企業家的素質,信用在十幾年內一直被家鄉的父老鄉親認可,為什么在十幾年的時間內無法得到平價貸款,在十幾年后最終被絞殺在高息融資這棵可怕的樹上。一個市場經濟的圣地,在十幾年的時間內沒有建立基本的面向市場企業的金融體制,到底是誰的悲劇?如果泰順等地的民間企業一一倒閉,最后中國的經濟依靠哪些企業走出困境?
難道在做大才能避免破產的壓力下,鋌而走險的只有立人集團一家?我們看看總資產急劇膨脹的中鋁、金融機構等企業,為什么前者利潤如此之低,凈資產收益率如此之低,而金融機構利潤如此之高,為什么急于再融資?其本質與立人集團有什么區別嗎?
沒有。只不過,無法得到體制內金融背書的立人集團走上了違法違規之路,而后者總能以平價資金、以獲得更多資源的方法涉險過關。
這不僅僅是立人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