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華寶興業基金之后,信達澳銀也高調宣布將暫停新股詢價,這一消息受到了市場的高度關注。據媒體報道,目前實際上有很多基金公司已經悄然停止了參與詢價打新,只是大多數公司沒有正式宣布。據不完全統計,在規模排名前10位的基金公司中,表示目前已不參與新股詢價的有2家,表示將減少參與新股詢價的有4家,表示保持參與策略不變的有4家。在規模排名前20位的基金公司中,除1家公司未作出答復外,在其他19家基金公司中,表示目前已不參與新股詢價的有3家,表示今年將減少參與的有5家。此外,一些中小型基金公司表示,目前對參與新股詢價非常謹慎,參與力度會降低。 事實上,自2011年下半年來,新股市場就開始遭遇寒冬。與發行速度不減、發行價格高企對應的是,新股上市后頻頻破發、打新虧錢效應進一步蔓延。今年1月以來上市的5只新股中,有4只已跌破發行價,參與打新的11只基金浮虧超過2100萬元。難怪基金公司選擇心照不宣地規避新股風險。 機構投資者的離開讓市場打新資金量降至冰點。據分析人士統計,新年第一周523億元的打新資金總量創出了IPO重啟以來的最低紀錄,較去年816億元的最低水平減少了近36%,與去年周平均水平的3600億元相比,跌幅更是高達85%。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發行失敗風險上升,朗瑪信息因參與詢價機構不足法定的20家被迫中止發行,成為繼八菱科技后的第二家IPO失敗公司。 在郭樹清主席履新和金融工作會議之后,關于改革新股發行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其中很大一部分建議是直接針對機構投資者的。但是,在當前大環境下,機構投資者已陷入寧可不參與,也不愿報低價、降低新股發行價格水位的怪圈,這不得不令人深思。 在以往的A股一、二級市場上,存在一個違背經濟學原理的“悖論”:一方面是新股過剩、市場不堪擴容重負,另一方面卻是高定價下的求大于供,各路資金踴躍申購。盡管近期機構投資者開始規避新股風險,但究其原因,大多數還是因為市場過于低迷、上市后短期收益不佳,而非其他。很多機構也表示,等市場好轉仍會積極參與新股市場。一、二級市場存在的“悖論”并未從本質上打破。 可以認為,這個供需“悖論”,反映了目前新股發行環節背后存在的諸多問題,甚至還有尋租、腐敗等更深層次的社會性問題。毫無疑問,2012年新股發行亟需進行一場深入的改革,但從更理性的角度,經過1999年以來共七次發行制度改革之后,一級市場的無風險獲利呈逐漸收斂態勢,而發行市盈率總體也有回歸趨勢,因此不能寄希望2012年的新股發行改革,一蹴而就將所有問題化解。從管理層的表述中可以發現,2012年最重要的任務是解決虛假陳述、強化中介機構職責、落實詢價范圍擴大化等。 首先,以打擊虛假陳述為重要切入點。雖然新股定價的“三高”是政策與市場多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但若從高價的原始沖動角度,遏制住新股價格制定高企的源頭,應當能取得一定成效。 一方面,去年郭主席上任以來,肅清了不少違規、犯罪事件,其中就包括對虛假陳述的處罰。這其中就有針對發行企業虛假陳述帶來的價格高企、誤導投資者等不良后果,這從證監會對發審委的實地調研和再三強化審核要求上,就可以看出。郭主席在1月9日強調“要繼續深化發行體制改革”時,首先提及的就是“以充分、完整、準確的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 另一方面,發行公司在粉飾業績的內在沖動下,嚴重浮夸價格,是必須要給予打擊的典型違規現象。從國際經驗看,新上市公司都有粉飾報表、不同程度地存在抬高業績的內在沖動。在自律極其不足的情況下,對發行公司的監管就有必要升級和強化,才能夠盡可能地弱化發行公司可能帶給二級市場的泡沫和溢價風險。 其次,嚴格強化中介責任。由于中介機構與上市公司存在共同利益,中介機構缺乏誠信的活動也是導致新股發行價虛高原因之一。實際上,部分上市公司粉飾業績,甚至業績造假,誤導了投資人預期,無端增加市場風險,中介機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些中介機構缺乏誠信,罔顧專業性職責,履職盡責意識薄弱,助推“三高”。在中介機構與發行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情況下,有必要增加政策監管和職責懲罰。 最后,在詢價范圍上,增加“樣本”,可增加價格的競爭性。 當前,基于保薦人、承銷商與詢價對象的種種利益瓜葛,使得即使詢價機構具有定價能力,現實中也發揮不出來,多數情況下反而對市場發揮誤導作用,而普通投資者則根本沒有話語權。而此前就有的“增加私募詢價”的說法,但由于資格門檻較高(對私募基金有規模等要求),使范圍拓展有限。 如果不能切斷詢價中不應有的利益關聯,在詢價和配售對象、網上網下比例等詳細規定不能逐步、有序的放開,新股發行中“不看股價只看稀缺”的怪現象還將原地踏步走。希望2012年對于詢價范圍的探討,能夠進一步減少行政管制、更加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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