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年伊始,艱難走過多事之秋的中國公益行業展開集體行動:1月8日,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等112家公益機構共同發布《透明慈善聯合行動倡議書》,共同搭建信息披露平臺,以提升中國公益行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引導公益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雖然上述集體行動的成效還有待觀察,但努力值得肯定,公益行業此番集體行動,必將為中國公益行業帶來新轉機、新氣象、新機遇。
但不可不說的是,目前中國公益行業已經出現了“為披露而披露”的跡象,一些公益機構把信息披露當成“負擔”、當成“手段”、當成“任務”、當成“結果”,在披露形式、披露內容、披露周期、披露流程、披露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甚至缺失,導致信息質量不合規、不完整、不及時、不真實、不平衡,捐贈人和社會公眾通過公益機構披露的信息無法“窺視”公益機構內部真實情況進而做出正確的判斷,這只會趕走捐贈人,這絕不是中國公益行業之福。
縱觀政府主管部門近期的政策和一些公益機構的行動,我個人認為出現了一種令人堪憂的發展思路——用政府主導的行業性信息披露平臺建設,來促進公益機構披露信息,用政府牽頭發布的信息披露條例,來要求公益機構通過披露信息實現透明、公信、專業,信息披露只是觸發公益組織透明、公信、專業的一種力量,一個著力點,而不是全部。且不論行業性信息披露平臺和信息披露指引應該由政府主導還是民間(行業)主導,雖然我也認可兩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我認為公益機構自身的發展和建設更重要。
如果一家公益機構捐贈人主體或目標捐贈人是老年人,公益機構把信息披露的主平臺選擇放在行業性信息披露平臺,就是難為老人家,老人家更習慣、更喜歡紙質閱讀,網絡披露就不應該是首選;如果一家公益機構捐贈人主體或目標捐贈人是70后、80后,公益機構選擇紙質披露,就成了葉公好龍,更好的披露平臺應該是網絡。公益機構應該追隨捐贈人和目標捐贈人的腳步和習慣,來選擇信息披露平臺,捐贈人和目標捐贈人聚集報紙和電視上就選擇報紙和電視,在QQ上就選擇QQ,在微博上就選擇微博,而且更多時候,應該采取組合形式,要求捐贈人去公益機構或政府部門某個指定的信息披露平臺是非常不明智的。
“免費午餐”這個慈善項目在今年元旦前夕發布了未經審計的收支公示表,一位資深財務專業人士看后評論說她沒有看懂,不少人覺得很詫異,她后來補充解釋說,這份公示表是用“單式記賬法”做的,不符合中國任何一個會計制度(中國有專門的“非營利性會計”,用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非營利組織財務收支活動及其受托責任履行情況),如果一份財報不符合會計制度的話,那是沒有意義的。“免費午餐”是中國民間公益的奇跡和希望,應社會公眾的要求發布財務報告,是“免費午餐”走向透明、公信、專業非常重要的一步,無論對于“免費午餐”還是其他公益機構,信息披露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信息的合規性、完整性、及時性、真實性、平衡性,沒有高質量的信息披露,就沒有持續不斷的信賴和支持。
信息披露是以信息采集、信息處理為前提的,信息披露需要成本,信息采集、信息處理也需要成本。從理論上講,公益機構可以將一支鉛筆、一塊橡皮的詢價、采購、使用情況都披露出來,如果信息披露降低了公益機構的效率,大幅度增加了公益機構成本,這是得不償失的,也是捐贈人和社會公眾不愿意看到的,公益機構完全可以通過在理事會、監事會引入捐贈人代表,請專業項目監測、評估機構對項目實施績效進行監測、評估,請專業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等制度性設計和安排,來間接實現捐贈人和社會公眾對于公益機構的有效監督。所以,無論是公益機構還是社會公眾在討論公益機構信息披露的時候需要清醒地認識到:信息披露也是有成本的,公益機構作為信息披露的主體,需要確定好信息披露的深度、廣度,在機構公開性、透明性與機構成本、效率之間取得平衡。
綜上所述,信息披露平臺既不是“雞”也不是“蛋”,信息披露和信息披露平臺之間也不是“雞”和“蛋”的關系,公益機構才是“雞”——如果公益機構是“雞”的話,那信息才是“蛋”,信息披露平臺只是雞下蛋的“雞蛋窩”,無論是政府主管部門還是社會公眾千萬別把眼睛盯在“雞蛋窩”上,“雞”和“蛋”才是重點,才是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