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收費用。 “天價幼兒園”“托兒費貴過大學學費”“徹夜排隊搶入園名額”早已屢見不鮮,對此,該《辦法》可謂是一劑藥方。然而,要想全面把幼兒園的高收費降下來,還有其他工作要做,需要對幼兒園收費高、入園難從根源上進行剖析。 由于學前教育并非義務教育階段,因此長期以來政府投入不足,社會力量成為辦園主力。又由于經費長期不足,部分地區公立幼兒園、單位幼兒園漸漸退出,民辦力量卻沒及時補充,導致“物以稀為貴”,部分公立幼兒園收取贊助費、民辦幼兒園收取高額學費。此外,教育領域的“凡勃倫效應”——價格越高,越受消費者青睞,也是原因之一。 即便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違規收取贊助費的行為尚且屢禁不止,那么對非義務教育的學前教育禁收贊助費,仍然需要破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怪圈。 另外,不少幼兒園開辦各種興趣班,一方面也是因為一些上班族由于下班時間、路途等因素,無法及時接孩子,便通過報各種培訓班來讓孩子“有地兒待”。如果一律叫停,幼兒園同樣可以通過漲價來彌補損失,家長的支出并不會變化,但培養孩子就只能在周六日選擇其他培訓班,不僅更貴,還要搭進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對上班族而言,孩子放學后待哪,誰來接孩子回家,的確是個問題。 筆者認為,要使已被推高的幼兒園學費降下來,還需要“一增一減”——增加投入,減少稅費。 “增”比較容易理解,就是需要增加財政投入,來開辦更多價格相對較低的公立幼兒園。減少稅費則長期被政策制定者忽視。 而對于民辦幼兒園,需要“減”免稅費來降低成本,激發民間資金的熱情。可減免的空間其實不小,據《新京報》2010年7月28日報道,李先生與開發商投入數百萬元投資建設幼兒園,建好后卻被要求把房屋產權上交區教委,并且每年還要向教委交納46萬元的國有資產占有費。 46萬!這需要從多少孩子身上收回來?不言自明。對財政投入已然不足的學前教育,有些地方不僅不投入,反而成為教育部門收取費用的來源。這怎么能讓幼兒園的學費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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