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滬深股市連創新低,投資者又開始想念“政策市”,希望政府救市,政策救市。筆者認為,當前證券市場亟需政策呵護、政策導向。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上任后要求創業板上市前公開分紅政策。這個政策非常及時,利在長遠。上市公司重融資、重圈錢、輕分紅已積重難返,甚至有從不分紅的“鐵公雞”公司,有的公司即便利潤很高,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日積月累,分紅也只是零頭。
鑒于此,作為政策導向,證監會能否頒布一個“指引”:對連續三年當年利潤分紅超過50%以上的上市公司給予股市政策的優先權,比如給予股份增發、配股的優先權,給予發行企業債的優先權,給予管理層股權激勵機制,給予重大資產重組和購并的優先審核權,反之,則“暫不受理”,甚至可以對有足夠可供分配利潤,且連續三年不分紅者,給予“公開譴責”。
舉個例子,2003年筆者發現寶鋼的分紅按當時的股價計算超過了一年期的存款利率,在研討會上提出了“砸鍋賣鐵買寶鋼”,熊市中的寶鋼一枝獨秀,股價翻番。由此可見,能否長期保持足額的分紅是散戶們撇開股價漲跌、長期投資股市的一帖良方,至少是一份不錯的安慰劑。
網上投票表決方式,源于股改分類表決,其中用交易系統進行投票更來之不易,原先滬深兩家交易所拿出的都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網上投票的方案。筆者得知后,向負責方案的上交所信息技術公司提出,應該采用交易系統投票,這樣將覆蓋全體投資者,否則不僅加大投票成本,對沒用互聯網的投資者會造成不公,但可惜管理層沒有采納我提出的用交易系統投票的方案。
我希望將來這一人人都能“用手投票”的方法能夠發揚光大,這將對小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產生深遠影響。舉個案例,2007年12月,針對西水股份公告要對三家公司進行高達4個億的“友好擔保”(并無股權及產業鏈上的聯系),筆者在上證報上寫稿《從一起友好擔保看上市公司治理》指出,第一,銀行貸款并非一定要第三方擔保,而是貸款企業沒有足夠的獨立的可供銀行抵押的資產;第二,擔保4個億雖然只是蓋了一個章,但從謹慎的會計原則講,西水股份就增加了4個億的“或有負債”,公司的“信用能力”就降低了4個億。散戶們看明白了其中風險,利用網上投票否決了董事會的決議。由此,筆者多次在媒體上呼吁,網上投票應成為股東大會的必經程序,董事會不應有現場表決還是網上表決的選擇權,應將此納入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
網上投票制度不應只適用于股權分置改革的分類表決,應該成為增加中小股東參與權與制約大股東(包括內部人控制)的重要工具,改變中小投資者只能“用腳投票”的弱勢局面。比如以下“議案”,是否應考慮納入分類表決。
1、
整體上市。防止大股東利用整體上市將不良資產證券化,動輒幾十億的資產好像不在市場上抽血,但幾年后可化整為零,逐步推向市場;
2、股權激勵機制。過度的股權激勵機制,使“激勵者”年收入獎勵可以達到千萬元以上,甚至企業效益很差時,股權激勵照拿,只有獎勵沒有懲處,明顯不公;
3、
增發配股。一而再地擴股、圈錢,把分母做大,而不是把收益率提高,這一方面也應該聽聽中小投資者的意見;
4、
重大資產重組和重大購并。這往往也會和中小股東利益相關;
5、
對外擔保。對外擔保以往有不少案例,就是因為對外擔保(包括友情擔保)、互相擔保而使公司財務陷入困境;
6、
獨立董事選派。對獨立董事的選派,中小股東應有選擇權。
鑒于此,證監會能否重新頒布分類表決的指引。
市場低迷,往往伴隨新股暫停上市的呼聲,其實20多年來金融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加大直接融資比例,降低間接融資比例,關鍵是在有限的資源下讓哪些企業優先上市,包括增發、配股、IPO超募、整體上市在內。其實今年IPO募資只占今年整個證券市場募資的38.22%,如果剔除超募,只占20%,因此優質的IPO企業不是洪水猛獸。以銀行股為例,上市銀行16家,占總市值約四分之一,壞賬多了就增發,把分母搞大,撥備率不足也增發。當前,銀行股市盈率那么低,股價就是上不去,除了房地產泡沫的陰影、地方城投債的懸念外,還有幾十家地方商業銀行“整裝待發”申請上市也是一大利空因素。若幾十家同質化的地方商業銀行上市,將使銀行股占比達三成以上。筆者多次呼吁,中國銀行業改制不能過度,沒有必要把地方商業銀行全部搞上市。
鑒于此,希望管理層嚴格控制地方城商行上市,同時希望稅務部門對銀行大額和小額貨款實行不同的稅率(差別稅率),對小額貨款實行低稅制。